主要職責
⑴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⑵負責制訂全區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畫和辦法,並組織實施;⑶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和考核;⑷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及授權範圍內的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行為)、工商行政(無照流動商販)、公安交通(侵占人行道)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行政處罰權;承擔區愛衛辦、綠化辦、節水辦、生態辦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⑾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城市管理維護經費年度計畫,編制城市管理專項(大修)經費計畫;負責城市管理維護經費的調度核撥、使用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⑿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2.負責局機關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財務審核、票據管理、信訪辦理、裝備管理、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3.負責財務工作,對各項資金的撥付進行審核;4.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政工科
1.負責思想政治和教育工作;2.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工作;3.負責紀檢監察和隊伍建設管理工作;4.負責計畫生育、個體考核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5.負責黨的建設及工青婦等群團工作;6.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宣傳信息科
1.負責文秘工作;2.負責信息報送工作;3.負責牽頭人大、政協定提案辦理工作;4.負責對外宣傳聯繫工作,對各類媒體動態進行跟蹤、溝通和應對;5.負責《海曙城管》報紙和《每日要情摘報》的編撰工作;6.負責海曙城管微博的維護管理和《海曙城管》網站內容的更新工作;7.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行政審批科
1.負責牽頭編制全局市政、環衛、綠化、內河設施的改造、維修計畫;2.負責在法定時限內辦理各類行政許可;3.參與轄區市政公用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建設開發項目的方案會審、驗收、交接工作;4.負責商業促銷臨時占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及宣傳物品立面吊掛的審批工作;5.負責蒐集、整理、反饋行政效能、審批和行政服務方面的信息;6.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城市管理一科
1.負責編制市政、綠化設施的改造、維修計畫;2.負責轄區綠地占用、移植等園林綠化項目審批現場查勘和批後跟蹤管理工作;3.負責占道挖掘、格線架占用等市政設施行政審批現場查勘、計費及批後跟蹤管理工作;4.負責市政、綠化設施核定和經費核算工作;5.負責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初審和管理工作;6.負責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工作;7.負責轄區排水用戶管理和排水許可證現場查勘工作;8.負責市政、綠化設施養護和非立項項目改造、維修的安全生產工作;9.負責對區市政養護中心、綠化養護中心、中山廣場管理所、月湖景區管理所等單位的規定執行情況進行考核;10.負責對督導科移交的問題,及時落實責任單位整改,並通報考核結果。
城市管理二科
1.負責編制環衛、內河設施的改造、維修計畫;2.負責轄區道路、街巷和區管內河保潔作業;3.負責各類環衛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4.負責內河設施的養護管理和考核工作;5.負責環衛、內河設施核定和經費核算工作;6.負責轄區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和“三亂”清理作業;7.負責轄區內保潔作業車輛(人力三輪車)牌照申領、發放和規範使用的監督管理;8.負責環衛、內河設施養護和非立項項目改造、維修的安全生產工作;9.負責環衛設施、河道占用岸線劃定等行政審批現場查勘、計費及批後跟蹤管理;10.負責對區環衛服務中心和各街道保潔中心等單位的規定執行情況進行考核;11.負責對督導科移交的問題,及時落實責任單位整改,並通報考核結果;12.負責對督導科考核未涉及的環衛行業設施養護管理情況(如台賬資料等)進行考核;13.負責與督導科共同分析、研究、探討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14.負責牽頭制定環衛、內河行業設施養護管理業務考核辦法;15.負責相關工程檔案及業務報表的歸檔工作;16.負責牽頭海曙生態區建設工作;17.承擔區餐整辦、三亂辦的日常工作;18.負責對反映環衛、內河等各類設施養護管理問題的督辦件、信訪件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反饋;19.負責全局愛國衛生工作;20.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項目管理辦公室
1.負責全局各類項目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工作;2.組織實施各類立項項目改造、維修的施工監理招投標工作;3.負責改造、維修立項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4.負責工程檔案及業務報表的歸檔工作;5.負責各類設施改造、維修的三算(概算、預算、決算)編制和內審工作;6.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城市管理督導科
1.負責對環衛行業設施養護管理面上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時向業務科室反饋;2.負責對綠化行業設施養護管理面上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時向業務科室反饋;3.負責對市政行業設施養護管理面上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時向業務科室反饋;4.負責對社會公廁和居住區、菜市場周邊保潔作業責任進行落實、考核;5.負責與業務科室共同分析、研究、探討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6.負責將考核中發現的重要事項、典型案例及時向局領導報告,並向各業務科室進行反饋;7.負責將考核中發現的能立即處理的問題及時向智慧城管中心進行反饋;8.負責配合各業務科室共同研究制定環衛、市政、綠化行業設施養護管理業務考核辦法;9.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執法管理科
1.負責制訂年度執法工作計畫,部署和組織實施執法工作;2.負責行政執法業務指導、培訓工作;3.負責行政執法考核督察工作;4.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市容秩序專項整治及重大活動保障工作;5.負責車輛人行道違停“視窗”處理工作;6.負責治安協防、街容巡管員管理等工作;7.負責局人民武裝部相關工作;8.承擔區綜合執法辦、交戰辦、再生辦、食安辦、限乞辦的日常工作;9.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法制案審科
1.負責制定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計畫;2.負責全局一般程式案件審核工作;3.負責各中隊移交的各類案件(暫扣物品)的處理、保管及相關案件的查處和罰款收繳工作;4.負責案件處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5.負責全局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教育工作;6.負責全局行政執法文書的定稿、印刷、發放工作;7.負責全局各類行政處罰案卷整理、裝訂和歸檔工作;8.負責全局複議、訴訟案件應訴的組織工作;9.負責區交通運輸局職權範圍內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理及裁定工作;10.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藍天路2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