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公室

負責全縣農村村組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契約管理和會計、審計工作。 協助分管農業招商引資和經管科工作。 四、農業區劃與農村經濟發展科收集、整理、傳遞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研究並起草年度和階段性農業和農村工作意見。

主要職能

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共海安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海辦發〔2001〕84號)檔案精神,海安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對全縣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及時提出政策意見和工作措施,並牽頭組織實施。擬定年度計畫及階段性部署,並在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督促檢查關於農村重大方針政策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負責指導、組織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開展農村經濟政策調查研究,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探索和建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基本經營制度和基本分配製度,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完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負責全縣農村村組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契約管理和會計、審計工作。扎口管理全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貫徹執行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制度建設,對鄉鎮、村規範徵收和使用農村稅費及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情況實施監督,受理涉及農民負擔的信訪和舉報,負責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
(四)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研究培育農民經紀人和農產品運銷隊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督促實施,促進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外向型農業發展。指導全縣農業結構調整,牽頭組織包括農業結構調整項目在內的重大農業產業發展項目的論證、實施和考核驗收。牽頭抓好縣級優質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業名牌產品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龍頭企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力水平和農民收入水平。
(五)搞好農業資源區劃和可持續發展研究,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促進農村資源潛力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最佳化配置,促進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指導協調全縣農業和農村現代化試驗工作,研究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辦法,參與指導農村私營個體經濟發展,參與指導農村小城鎮建設。
(六)協助縣領導組織協調農業、農口的重大活動,做好有關農業投入方面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農村改革與發展方面先進典型經驗的總結、宣傳、交流、推廣工作,及時分析、匯報全縣農村工作動態。
(八)負責鄉鎮經濟目標責任制的年度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全縣鄉鎮農經幹部和村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政策指導。參與全縣農村幹部培訓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朱立穩 主持全面工作。
盧厚龍 分管綜合科、農村財務管理科。分工機關黨支部工作,以及新農村建設、農村脫貧攻堅、農村財務與集體資產管理、社區股份合作、原農村合作基金會清理整頓後續工作、涉農信訪、農經學會、農民體協、農村幹部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農辦機關對接縣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各區(鎮)年度農經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陸愛紅 分管農業區劃與農村經濟發展科。分工農業產業化、項目農業建設、農業龍頭企業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政策性農業保險、服務項目、農業招商及本辦招商引資等工作。牽頭負責對接省農工辦、省農委、市農辦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張 傑 分管農民負擔監督與經營管理科。分工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與管理、農地股份合作建設等工作,牽頭負責對接市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目標考核、各區(鎮)年度經濟社會工作目標考核和農業農村工作目標考核。
於木軍 分管全民創業及辦公室日常工作。
王維林 協助分管農業招商引資和經管科工作。
張賢德 協助分管財務科工作。
季永康 協助分管區劃發展科工作。
羅 駿 協助分管綜合科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協調各科室工作,協助辦領導組織承辦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對領導布置的重要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負責本辦機關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和老幹部服務工作。收集農村經濟信息和農村工作情況,加強與縣級農口單位、鄉鎮農村經濟服務站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負責本辦機關公文處理、文書檔案、年鑑、史志、保密工作;起草綜合性文稿,制定年度和月度工作計畫。搞好機關內部行政事務,協助辦領導制定、完善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協助領導抓好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綜合治理、思想政治以及安全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聯繫農民體協工作;指導農經學會工作。
二、農民負擔監督與經營管理科
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起草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網路建設,加強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建設,負責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信訪、舉報以及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圍繞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開展農村經濟政策調查研究。加強農村集體承包土地管理,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指導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工作。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契約管理。負責農經統計,對農村經濟收益、農民收入情況進行監測、統計和分析。
三、農村財務管理科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對鄉鎮、村規範徵收和使用農村稅費及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情況實施監督,加強村組集體資金管理,負責農村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指導村組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政策措施並督促落實。負責村組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統計匯總工作。推行村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搞好鄉鎮農經幹部以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業務培訓。
四、農業區劃與農村經濟發展科
收集、整理、傳遞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研究並起草年度和階段性農業和農村工作意見。搞好農業資源區劃和可持續發展研究,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農業結構調整,牽頭組織包括農業結構調整項目在內的重大農業產業發展項目的論證、實施和考核驗收。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牽頭搞好優質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名牌產品的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研討培育農民經紀人和農產品運銷隊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督促實施。促進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外向型農業發展。指導協調農業和農村現代化試點工作,督促檢查現代化試驗項目的實施。參與研討指導農村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指導小城鎮建設,研究促進農業勞動力轉移的辦法。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農業、農口的重大活動,檢查督促重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牽頭負責鄉鎮經濟建設目標責任制的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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