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介紹
申根簽證保險也可稱為旅遊醫療保險。作為簽發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請人都必須辦理旅遊醫療保險。根據申根協定,必須在申辦簽證時就提供醫療保險。在入境申根國前所有申請人必須購買並出示醫療保險,否則後果是被禁止入境。
需要簽證保險的國家有:德國、法國、丹麥、瑞典、捷克、芬蘭、荷蘭、波蘭、希臘、挪威、冰島、奧地利、比利時、義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盧森堡、立陶宛、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瑞士。
注意事項
簽證保險中旅遊醫療保險必須具備以下幾點:
1、旅遊醫療保險須包括由於生病可能送返回國的費用及急救和緊急住院費用。含損失賠償至少3萬歐元,即30萬人民幣。
2、旅遊醫療保險須對整個申根區和旅遊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說購買保險時出行日期以及回國日期兩天都應涵蓋。
3、在個別情況下,如對明顯容易生病者必須根據要求投保的數額提出更高的理賠要求。
4、在出行的目的是為了看病治療的情況下,須單獨證明誰承擔費用。
保險要求
1、海外旅遊簽證險須在所有申根國家和整個旅遊逗留期有效(簽證會根據旅遊簽證保險的有效期進行簽發即簽證的有效期及停留天數最長不會超出所提交的旅遊簽證保險的有效期。如果旅遊的具體時間還未確定且計畫申請簽證的有效期長於實際停留期那么所提交的旅遊醫療保險必須涵蓋整個簽證的有效期。)
2、海外旅遊簽證險(個人或團體保險)可由簽證申請人在其居住國也可在第三國辦理或由邀請人在旅遊目的國辦理。
3、若保險公司的總部不在申根區,那么該保險公司必須在申根區內有聯絡處且能夠受理索賠申請。
4、海外旅遊簽證險必須包括由於生病可能送返回國的費用及急救和緊急住院費用。
5、海外旅遊簽證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30000歐元。
6、個別情況下,如對明顯容易生病,有明顯病史或者已懷孕的申請人,須根據要求對投保的數額提出更高的理賠要求。
7、如果旅遊的目的為就醫治療疾病,必須另行提交就醫治療費用的承擔證明購買海外旅遊簽證注意事項。
保險責任
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有效證件在境外旅行時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意外殘疾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有效證件在境外旅行時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造成本保險契約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之一的,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第180日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當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意外燒燙傷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有效證件在境外旅行時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原因造成本契約所附《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表中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中列明的保險金額給付燒燙傷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事故發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鑑定,並據此給付燒燙傷保險金。
醫療費用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有效證件在境內或境外旅行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見第1條釋義),且自意外事故或突發性疾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到醫院(見釋義)進行治療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緊急救援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境外旅行期間若遇緊急情況或需要,可以通過撥打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所載的救援熱線電話,在保險人委託的救援機構或其授權代表(以下簡稱“救援機構”)提供的下列協助範圍內,獲得免費的信息提供,但被保險人使用以下協助服務所需支付給任何服務提供者的費用都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救援機構無法保證該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的服務質量,最終的服務選擇權在於被保險人。
其他可選保險責任
投保人可以通過在保險契約中另行約定的方式增加額外保險責任,保險人將根據該約定對被保險人在下屬情形下或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導致的死亡、傷殘、燒燙傷依本條一至三款的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方式
一、消費者可到專業保險公司銷售櫃面購買:填寫投保單,保險公司收具保險費後出具保險憑證,保險生效。
二、消費者還可以通過網站購買例如開心保網等,支持線上投保。消費者在網上完成填寫投保信息和付費,保險公司出具電子保險憑證通過電子信箱或簡訊傳送給客戶,保險生效。
三、消費者可以聯繫有資質的個人代理人購買。很多消費者都有為自己服務的保險代理人,消費者可以通過這個代理人購買。
四、還可以通過有資質的代理機構購買:很多保險公司將系統終端裝置在代理機構,客戶提供投保信息並向代理機構交付保險費後,代理機構通過保險公司系統列印保險憑證給消費者,保險生效。
海外旅遊人身意外保障
若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殘疾或燒燙傷的,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契約的約定在規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對其予以保險賠償。
出國在外,難免出現意外,能夠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障的保險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對被保險人在境外遭遇意外導致死亡或殘疾進行賠償,另一種是對被保險人在境外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進行賠償。第一種保險一般以主險形式出現,只要出國人員都可以購買,而第二種保險一般都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的,只有在購買主險的前提下才能購買。一般來說,隨團出遊的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國家法律規定必須由旅行社購買的,另外,對於出境旅遊的保險金額,國家《旅遊保險規定》明確不能低於30萬元人民幣,因此,隨團出境旅遊的遊客,務必留意旅行社相關說明;當然,對於個人自行出遊的旅客,也別忘了自行去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