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塘錄

引《泊宅編》載宋制有鐵符鎮海,皆史傳所未載。 考《浙江通志》,雖有《海塘事宜》一門,然僅至雍正十一年而止。 明安然之作石堤,《明實錄》載於洪武十年,而書中誤作十一年。

古籍簡介

《海塘錄》·二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明朝翟均廉撰。均廉有《周易章句證異》,已著錄。浙江海塘在海寧州南,唐宋以來,遞有修築。至國朝,軫念民依,講求尤備。聖祖仁皇帝暨我皇上,均親臨相度,用建萬年保障之基。是編綜括古今,恭錄詔諭聖制以弁冕於卷首。次為《圖說》一卷,《疆域》一卷,《建築》四卷,《名勝》二卷,《古蹟》二卷,《祠祀》二卷,《奏議》五卷,《藝文》八卷,《雜誌》一卷。徵引各史紀、志及《玉海》,乾道、鹹淳《臨安志》,《四朝聞見錄》,《明實錄》諸書。其考訂辨證,頗為該洽。如訂正鹽官海塘長百二十四里,唐開元所築,舊志作二百二十四里者誤。引《泊宅編》載宋制有鐵符鎮海,皆史傳所未載。他如海寧之堤築於沉讓諸,又志乘所未備。考《浙江通志》,雖有《海塘事宜》一門,然僅至雍正十一年而止。是編詳敘至乾隆二十九年,凡聖謨指示,睿慮周詳,以及臣工奏議,皆謹為詮敘,尤足以昭示後來。其中如《建築門》敍述宋制,而不及引《鹹淳臨安志》所載林大鼐之議。明安然之作石堤,《明實錄》載於洪武十年,而書中誤作十一年。間有脫略,然不足累其全書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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