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減免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2〕16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現將有關學習和宣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海南交通征稽網》向社會發布《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減免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2〕165號)。
二、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省政府的通知。
三、各單位要在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加倍放大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減免暫行辦法〉的通知》全文。
四、征費大廳有電子螢幕的單位,要在電子螢幕上進行定時播放(時間:2012年11月—2013年3月)。
五、局信息中心要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切實做好在“征稽熱線”上對車主的諮詢進行解答和宣傳的工作。
六、由省局印刷《辦法》宣傳傳單,由各單位向車主(主要對象為農用運輸車車主)發放。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1.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減免暫行辦法》的通知
2. 關於印發《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減免暫行辦法》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