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

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

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 成立於2009年10月,其前身是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數學建模協會,是我校一個關於學術方面的社團組織。它的宗旨是激發廣大同學學習數學的興趣,提高建模水平,發揚團結協作精神。並且它還將為每年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 數學建模協會是由我校信息學院團委直接領導的社團組織。在今後的活動開展中,本協會還將特邀黃浩老師和我校王浩華老師作為我們協會的指導老師,同時我校信息學院也為我們協會開展的各方面活動給予大力支持。 協會以“交流思想、提高能力、團隊精神、重在參與”為活動宗旨,以“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主要目標,以“導師指點、同學互促”為活動形式,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 本協會重在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提高學生綜合運用學過的數學知識和計算機軟體的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挖掘學生對問題的想像、洞察、創造和獨立研究的潛能及團隊的協作能力。

協會簡介

(一)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歷史

本協會的前身是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數學建模協會,它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的,為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學生提供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及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學術性組織。在曾蘭嵐理事長等人的帶領下,由40多人組成的隊伍真正發揚了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求實、創新、勤學、敬業”的兩院精神,在兩年時間裡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二)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海甸校區)

海南大學海甸校區數學建模協會成立於2009年10月,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的,為海南大學學生提供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平台的組織,是一個專業類非營利性組織。

海南大學海甸校區數學建模協會繼承了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數學建模協會的優良傳統,並結合新海南大學的實際情況,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定的前提下本著以“交流思想、提高能力、團隊精神、重在參與”的活動宗旨,以“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主要目標,以“導師指點、同學促進”為活動形式,以培訓、交流和競賽的方式培養學生套用數學建模知識進行分析、推理、證明和計算的能力;用數學語言表達實際問題及用簡單明了的語言表達數學結果的能力;套用計算機及相關軟體的能力;獨立查找文獻,自主學習的能力;組織、協調管理的能力;創造、想像、聯想和洞察的能力。發揚不怕吃苦、敢於戰勝困難的堅強意志力,培養自律、團結的優秀品質,培養正確的數學觀,活躍校園學術氣氛,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真正發揚海南大學的優良精神。

自2009年以來,協會逐年發展壯大,會員人數穩步增加,協會人員屢屢獲獎,在校內外產生了積極廣泛的影響,成為海南大學較有影響力的協會之一。

(三)什麼是數學建模?

數學建模是一種數學的思考方法,是運用數學的語言和方法,通過抽象、簡化並“解決”實際問題的一種強有力的數學方法。學習和掌握數學建模知識已經成為培養21世紀富有競爭力的人才的不可或缺的途徑。數學建模已經在全世界範圍內受到普遍關注和重視,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已經舉辦了21年。數學建模競賽逐漸成為全國大學生的一項重要的課外科技活動。

發展目標

協會目標:培養廣大會員用數學知識進行分析、推理證明和計算的能力;用數學語言表達實際問題的能力;套用計算機和相應軟體的能力;獨立查找文獻,自學的能力;組織、協調、管理的能力;創新、聯想和洞察的能力;不怕吃苦、敢於挑戰的堅強意志;培養自律、團結的優秀品質。

工作計畫

學術活動

(1)數學建模培訓班

在學習中,我們需要老師在我們學習中的指引,給同學們明確目標,協會計畫以後每兩周開一次培訓課,每周時間根據條件調整,請專業老師對會員進行系統的指導教學。

(2)數學建模交流會

由於學術交流會開展時間不長,我們經驗還不是很充足,現有的形式我們會持續,且以後吸取更多會員參加,在以後的交流活動中,吸收更多的意見,開展更多的形式,比如:將老師引進我們的交流會,在老師的引導之下,交流會的學術氛圍更加濃厚。

(3)數學建模競賽

每學年定期帶領會員參加各種數學建模競賽,調動數模學習的熱情,並且在每次參加競賽之前會有針對性的培訓。參加數模大賽計算機軟體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熟練地掌握計算機軟體是十分必要的,在以後我們會利用圖書館等地方,為我們的會員提供條件去進行上機練習,增強他們的數學軟體運用能力。

(4)與外校進行經驗交流

在協會的發展中,我們借鑑其他數模協會的經驗,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和其他學校的數模協會進行溝通,我們很樂於與各個熱愛數學建模的兄弟協會進行交流溝通。

宣傳工作

為了讓更多的學生認識數模、了解數模,為了讓數模愛好者在第一時間知道並積極參與數模舉辦的各種學術及娛樂活動,為了提高數模協會的影響力,我們將加大宣傳力度。

(1)宣傳板、海報、宣傳單

協會將充分利用宣傳板、海報和宣傳單對數模及數模協會各類活動進行宣傳。

一方面協會將定期以宣傳板、海報或宣傳單的形式,宣傳數模知識(或討論某數模題目,或介紹數模的歷史,或宣傳數模的意義及對個人的影響等),讓廣大學生了解數模,也讓廣大學生參與數學建模。

另一方面,在每次活動之前,協會將以宣傳板、宣傳單和海報的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目的、意義等通知大家,讓大家清晰了解活動並參與其中。

(2)橫幅

為宣傳數模協會舉行的大型活動,協會將在第一食堂門前或第五食堂門前達到除懸掛橫幅,讓同學們在路上了解到數模協會活動信息。

(3)數模QQ群

數學建模協會為了方便愛好者交流學術,溝通思想,協會特別創建數模QQ群。

一方面,在舉辦活動之前,協會將以群訊息或郵件形式通知數模的愛好者;另一方面為協會會員提供一個網上交流平台,讓大家讓大家共同見證協會的成長。

(4)新浪微博

數模協會為了讓更多的人通過網路了解數學建模,創建了新浪微博,名字是海大第5屆數學建模協會,為大家搭建一個平台。數模微博主要用於記載數模協會舉辦的活動、成果,讓外界與我們溝通等。

(5)協會網站

為讓更多的人了解數學建模,本協會和Idrealer團隊合作辦了九章數學網站,通過的網站的建設,我們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我們,希望更多地人了解數學建模。

數學建模協會部門簡介

秘書部:執行會長決議,組織協調協會日常工作,監督協會活動。管理成員檔案檔案,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建立協會人事檔案。對本協會成員進行考核與業績評定 能夠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體,有責任心,工作細心,有耐心,有一定的交際能力和寫作能力。

外聯部:通過聯誼交流等形式與校內外各兄弟社團、學生會及社會各界建立廣泛的聯繫,促進社會各界對本協會的了解,爭取社會各界對本協會的關注,為本協會提供活動資源,以及負責本協會接待的工作。在各種活動中,通過拉贊助及外聯活動,走進社會,體驗社會,增強個人的表達溝通能力、鍛鍊自身的口才,還有個人的外交能力,學習社交技巧及相關禮儀知識等等。

學術部:負責定期舉辦數學建模講座,引導會員進行數學建模學習,把握會員的數學建模的水平動態情況,領導數學建模實踐小組從事數學模型的探索,同時負責協會的一些雜務工作(招新設諮詢台、抬海報板和貼上海報、會員證的發放等)。能夠從與數模小組討論中吸取數模知識,增加自身的數學建模能力,增加與老師的交流能力。

宣傳策劃部:報導協會新聞,更新和維護協會主頁,維護和管理本會的網路資源,利用網路為協會提供最新的商業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為有專長的同學提供一個實踐的空間,同時有利於協會的經費籌集以及學生勤工儉學。掌握網頁管理及日常宣傳工作,提高宣傳能力,培養海報和宣傳欄的技能,能夠利用校內外宣傳來辦好活動。

組織部:負責組織和策劃協會的各項活動,對外宣傳協會形象,組織人員協助宣傳部辦好協會校內外活動的宣傳工作以及形象策劃工作。學會撰寫計畫書、策劃書等,提高組織策劃能力和協調能力,鍛鍊觀察能力、表述能力。

財務部:其工作職能包括對社團聯財務情況進行管理和對各學生社團財務情況進行審查與監督,具體工作任務為記錄、審查財務報表及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考核制度,以達到梳理社團聯合會內部財務和監督記錄學生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的目的,使社團內部的資金和財務流向更加透明。培養會員的責任感、細心嚴謹的工作作風。對財務工作的基本熟悉,認識熟悉各種不同的發票以及收據,能夠熟練的填寫大小賬本。熟悉上報賬流程,掌握財務基本知識。

協會態度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態度決定一切!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是你展現自我的平台。在這裡,你將與海大數學精英同台競技、共同合作;在這裡,你將在數學建模的道路上捷足先登;在這裡,你將實現自我價值,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心動不如行動,夢想就在不遠的地方,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真誠期待你的加入!

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of Hainan University),是由數模愛好者提倡並建立起來的,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是經校團委批准後成立的學生社團,為廣大的數學建模愛好提供學習交流的舞台。以下簡稱海大數模協會。

第二條: 海大數模協會遵守《海南大學學生社團守則》,來組織實施每年的活動。本協會接受海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接受海南大學數學教研組的指導。

第三條: 協會方針:立足海南大學信息學院,配合學校和數學教研組,積極開展校園文化活動,開拓和發展與其他院校數學建模協會或組織的聯繫,為打造海南大學精品社團而奮鬥。

第四條: 協會以“交流思想、提高能力、團隊精神、重在參與”為活動宗旨,以“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主要目標,以“導師指點、同學互促”為活動形式,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真正發揚海南大學“海納百川,大道致遠”的海大精神。

第五條: 入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海南大學正式學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專科生;

(二)承認本協會的章程,並願意遵守協會的有關制度;

(三)對數學建模知識具有一定的興趣;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志願加入本協會。

第六條: 入會程式

(一)招新期間,申請人向協會遞交書面申請書,經協會會長批准;

(二)在非招新時間向協會遞交書面申請書,由理事會或會長批准方可入會;

(三)由本協會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取得會員資格後,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海大數模協會會予以除名:

(一)不能履行會員義務或出現違規違紀情況;

(二)對於一年內無故五次或者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的會員;

(三)有其他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

(四)要求退會會員向辦公室提出退會申請;

(五)退會會員須交還會員證,協會不退返會費;

(六)對完成海南大學就讀年限的會員。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捍衛本協會合法權益,維護協會形象;

(三)認真學習數學建模理論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四)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及時向協會反映問題,提出建議;

(六)根據協會需要,協助協會完成工作任務;

(七)愛護協會公共財物;

(八)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講座、研討會等有關活動;

(四)優先或優惠取得本協會的諮詢服務和資料等;

(五)了解協會運轉情況、發展趨勢的權利;

(六)優先參加海南大學數學建模競賽的權利;

(七)優先參加全國數學建模競賽選拔及其賽前集訓的權利;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能

第十條: 根據海大數模協會的需要,設立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理事長、辦公室、組織部、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財務部等部門,各部門根據協會需要設立副職。

第十一條:海大數模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協會會員大會及其常務理事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常務理事會由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學術部部長、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長,策劃部長、外聯部長、 宣傳部長、財務部長等人組成。

第十二條: 海大數模協會所配備的指導老師,主要解決協會會員所遇到的問題,並在協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中起指導作用。

第十三條: 海大數模協會全體會員大會具有協會內最高的職權,可以決定協會處理任何事務,其主要職能如下

(一)討論和審議協會年度工作方針和工作計畫;

(二)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審計和監督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

(四)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門的部長;

(五)決定邀請協會顧問、名譽會長等;

(六)每一項決議,必須經過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會員通過才能生效。

第十四條: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由上一屆常務理事會推薦候選人,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其他部門部長由會長提名,並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的職能

(一)管理協會的日常事務;

(二)組織召開協會全體會員大會;

(三)向協會全體會員大會遞交工作報告;

(四)執行協會全體會員大會的決議;

(五)對不合格的幹事、副部長、部長進行罷免;

(六)行使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能。

第二十條: 數學建模協會財務工作由財務部專門負責管理,做到賬目清晰,帳據符合要求,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 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學校下撥的各項經費;

(三)各企事業單位對海大數模協會的贊助;

(四)其他一切合法所得資金。

第二十二條:會長是協會的負責人,是協會對外的代表,是對協會工作具有領導權和決策權。具有以下職能

(一)全面負責協會各項工作,主持數學建模協會工作,傳達院團委的指示精神並進行貫徹實施,定期向校團委匯報工作;

(二)負責與校社團聯合會聯繫及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審定與支持組織機構的工作計畫並監督其執行;

(三)對各組織機構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審和考核,對晉升和改派工作幹部提名,對不合格的管理人員向常務理事會提出罷免;

(四)對部門負責人可以向常務理事會提出任命、罷免;

(五)代表協會參加各種公共活動。

第二十三條:理事長職能

(一)對協會的各項工作有監督權、批評權;

(二)向常務理事會提出對幹事、副部長、部長的罷免;

(三)提出對不符合資格的會員的除名退會的意見;

(四)協同會長管理協會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四條:副會長職能

(一)分管所負責的部門,定期檢查各部門工作;

(二)合理分配各部門工作,促進工作完成;

(三)協調各部門工作,使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

(四)協同會長管理協會的各項工作;

(五)當會長不能正常主持協會事務時,主持協會事務。

第二十五條:學術部職能

(一)擬訂本部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收集信息和參考資料,開展會員數學建模的培訓;
(三)籌劃並組織各類學術講座和研討活動的籌備工作;
(四)解答會員在學習數學建模上碰到的各種問題;
(五)組織策劃開展各類數學建模的實踐與創新活動,挖掘建模愛好者的科研潛能;

(六)積極配合協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第二十六條:辦公室職能

(一)負責數學建模協會工作會議的籌備,對會議進行記錄;

(二)負責數學建模協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保存、內務整理、人事檔案等工作;

(三)負責會員活動考勤;

(四)接受各部門工作報告,整理後呈遞會長;

(五)辦理會員入會及退會相關事宜;

(六)負責協會書籍等協會辦公室內固定資產的(宣傳用品除外)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條:宣傳部職能

(一)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擬訂本部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網頁等網路媒體的管理;

(三)負責對協會內部因工作需要的紙張,宣傳板,顏料,墨汁等宣傳用品的管理,其他部門使用時可向宣傳部領取;

(四)相機、宣傳板,顏料,紙張等屬於協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自外借,如外借需部門負責人做好記錄;

(五)宣傳本協會的的各項活動,擴大協會在校內外的影響;

(六)宣傳部應根據協會現狀,做好具有針對性、創造性的宣傳工作。

第二十八條:組織部職能

(一)擬訂本部工作計畫及執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會員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保證會員行使權利;

(三)協會舉行各項活動時,負責通知與會的相關人員;

(四)負責購置協會舉辦活動期間所需物品;

(五)協會舉辦活動期間,負責與相關組織的協調工作;

(六)協助其他部門,完成協會工作。

第二十九條:外聯部職能

(一)負責本協會外部事務,擬訂本部工作計畫及執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與本校和其他學校進行聯繫,聯繫安排校與校,協會與協會之間的活動以及和其他協會相互交流;

(三)負責與外界企業、個人等聯繫合作,為協會爭取相應的活動經費;

(四)負責與外界的企業、個人等的聯繫合作,讓我們的會員利用所學知識;

(五)討論解決他們提出的數學問題,通過實際的演練,增強大家的動手操作能力;

(六)協助其他部門,完成協會工作。

第三十條: 策劃部職能

(一)擬訂協會的工作計畫,書面總結協會的活動;

(二)建立健全本協會各種規章制度;

(三)策劃協會的各項活動,並對每次活動進行書面總結;

(四)起草協會的年度工作計畫;

(五)協助其他部門,完成協會工作。

第三十一條:財務部職能

(一)負責統一管理協會的財務;

(二)負責本協會經費預算和定期結算,並向會長呈賬面報告;

(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四)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定期公開並上報校社團聯合會。財務狀況定期向常務理事會公開並接受審議;

(五)在會員大會上公開協會財務收支狀況,並接受審議。

第三章、人員獎懲與任免

第三十二條: 對在協會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會員、幹事、副部長、部長進行獎勵,外聯部獲取的外部資助可以按20%~50%的比例進行獎勵。

第三十三條: 海大數模協會每學年按海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要求進行換屆選舉,以競選投票的方式產生會長及其他理事會成員,在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批後對外公布。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學年,可連任但不超過兩學年。

第三十四條: 對幹事、副部長、部長、副會長、理事長、會長的任用要有適當時間的面試和試用,由上一屆常務理事會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五條: 作為會員願意盡已之力為協會作貢獻,並熱愛協會,經協會審核通過可擔任部門幹事。出現下列情況者,常務理事會可對幹事進行罷免。

(一)不服從協會工作安排,常指以一些不正當理由拒絕自己份內工作、不履行工作職責者;

(二)專業學習有困難或受到校、院、系紀律處分者。

第三十六條 部長及副部長的任免

(一)部長、副部長必須具備管理本部門的能力和知識;

第三十七條:會長、理事長、副會長的任免

(一)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必須具備管理本協會的能力和知識,必須由協會內部產生;

(二)因對協會的管理不利,導致協會管理混亂或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時,應負主要責任;

(三)本人出現不能勝任本工作職務的基本要求(學習,工作,事故,表現等)時自己可提出離職申請,或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投票直接罷免;

(四)當學習平均成績績點低於2.3時或受到校、院、系紀律處分者,不能擔任副會長、理事長、會長。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對海大數模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由常務理事會5名(包括5名)以上成員聯名提出,由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並草擬,並須在會員大會上1/2以上會員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報海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如與學校有關規定牴觸,按學校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以上內容實用於本協會的所有成員。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數學建模協會全體會員和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在海南大學數學建模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未盡事宜以有得於協會健康發展為原則協商解決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活動,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活動建議,經協會全體會員決定。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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