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10年10月7日下午5點多,其嫂子汪某某,駕駛一輛新購置未上牌的白色寶馬X1越野車出門接女兒。後來,女兒獨自回到家,汪某某卻一直未歸,且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事發當時,汪某某在蒼南縣靈溪鎮老參茸市場停車場開門上車時,被守候多時的施正贊等人將其強行控制在車內,由施正贊駕駛著這輛價值40餘萬元的寶馬轎車,逃離現場。
3名歹徒在逃離途中,發現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現金1870元、銀行卡,逼問密碼並在ATM機上取現2700元後,3人商議決定殺死汪某某。
施正贊等人驅車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鎮尋找埋屍地點。在前岐鎮鳳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邊,葉長鋒、吳正查利用鋤頭和畚箕挖坑,準備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間,施正贊強行與汪某某發生性關係。
隨後,施正贊等三人採用扼頸、勒頸方式將汪某某殺害。在掩埋過程中,為確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輪流使用鋤頭擊打汪某某頭部。
案件偵破
接警後,警方經過連日偵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內,成功鎖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蹤。
在兩地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於去年10月9日0點左右,在福建省政和縣境內,截獲了該案的失蹤車輛,並先後抓獲葉長鋒(男,1986年出生,蒼南縣靈溪鎮人)、吳正查(男,1970年出生,蒼南縣靈溪鎮人)和施正贊(男,1978年出生,蒼南縣漁寮鄉人)等3名歹徒。
判決
2011年5月,三歹徒均被判死刑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2010年9月份,施正贊、葉長鋒、吳正查還7次在浙江省蒼南縣靈溪鎮、平陽縣蕭江鎮、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鎮等地預謀和實施搶劫,其中4次預謀搶劫因故沒有實施,3次搶劫3名婦女並強姦其中2人、殺害1人。
2012年6月,施正贊、葉長鋒、吳正查分別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