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08年5月23日,舟山市六橫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成立,為舟山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由舟山市政府授權,在所轄區域內行使相關的地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和縣級社會行政管理職能。
2003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事業機構設定與調整通知》等檔案精神,在原六橫開發建設管委會的基礎上,設立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委會,機構性質由原舟山市政府派出機構改為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管委會直屬機構。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一)中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管委會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文秘、信息、調研、保密、督查、法制和檔案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和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1、綜合秘書科:負責政策調研、決策輔助,圍繞委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分析匯總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負責起草委領導的重要講話、報告;草擬、修改和初審重要文稿。負責日常公文收發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保密、銷密的工作;負責印鑑的使用、保管工作;負責檔案、材料的列印和有關檔案的複印、傳真和電子政務網建設維護等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管理、編髮和上報工作;負責會議記錄、撰寫紀要和大事記;負責管委會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2、行政後勤科:負責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規定級別招待對象的食、宿、行及活動安排,負責委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寢室用房等各類房產、財產的調配、改造、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的配置、調劑、更新、報廢、維修等管理和駕駛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食堂的運轉、會務的安排、辦公用品的購置調配等後勤保障工作。
3、法制與督查考核科: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管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管委會內設機構及有關職能部門考核辦法的制定及實施,重點實事項目推進情況及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工作。
(二)黨群工作部(掛中國共產黨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委員會牌子)
負責區域內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負責宣傳、文化體育、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僑務宗教等工作;負責人民武裝工作;負責社會穩定、平安建設、信訪、司法行政、調解、流動人口管理、消防等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聯繫人大、政協工作。
1、綜合科:負責部(鎮黨委)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日常公文收發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印鑑的使用、保管和檔案、材料的列印工作;負責政務、黨務信息、新聞宣傳及簡報的編輯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部重要文稿;負責各類全局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或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負責後勤和財產管理工作。
2、紀檢監察科: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行政效能建設和監察工作,受理經濟環境、行政效能監察投訴;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檢查並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
3、組織人事科: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協同宣傳統戰科做好黨員的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人事、勞動工資、職稱管理等工作,負責社區、村(社)崗位目標責任制的制訂、考核、督查,負責幹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及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休審批手續;負責人才隊伍建設。
4、宣傳統戰科: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重大決策決定;組織對黨員幹部民眾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抓好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廣播電視的業務實施指導、協調和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引導社會輿論;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統戰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調查掌握聯繫全島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負責台灣同胞、港澳同胞與海外僑胞人士、社團的聯絡工作;負責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負責聯繫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整合最佳化統戰領域的人才資源;指導民族與宗教工作。
5、綜合治理科(掛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六橫司法所、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辦公室牌子):貫徹執行有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司法、信訪、平安創建、人民調解、消防、社會穩定等工作,負責抓好法制教育、及時處理各類民間糾紛,加強流動人口管理,開展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負責國家安全工作。
備註:人大、人武部及群團組織不單獨設定科室,人員編制6人,其中婦聯主席1名,團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老齡委副主任1名,人武部副部長1名,人大幹事1名。(團委副書記,婦聯副主席,工會副主席一般兼職,不單獨設立編制)
(三)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財政局(舟山市地方稅務局六橫分局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投資資金的籌措、調度;負責財政資金收支的監督管理、調控分配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國有資產、政府性債務管理;負責對集體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社區(村)及各單位財務監管和內部審計;委託管理納入核算中心單位的會計統一核算工作。
1、審計科(國資科):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政務、黨務信息、新聞宣傳及簡報的編輯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各類全局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或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負責後勤和財產管理,負責文秘、信訪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委下屬國有企業及資產的管理監督,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國有企業財務規範化考核工作;參與國有控股企業政府性債務管理;負責對管委會財政收支和各預算(部門)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下屬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狀況的監督和審計;指導和監督漁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項財政監督職責,做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2、預算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研究制定、實施財政體制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財政年度預算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宜;負責各處室部門預算的編制;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省制定的稅收政策,參與監督、檢查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財政資金核算管理、使用的調控和監督,負責辦理預算資金的收支核算,負責財政決算的編制工作。
3、財務科:負責管委會建設性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國庫支付中心的支付管理;負責預算單位的會計核算管理;審核、記錄、報告預算單位財務收支及資金運行情況;負責向預算單位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負責單位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和保管;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制度,制訂相關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
(四)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掛舟山市港航局六橫分局、舟山市普陀區六橫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牌子)
負責擬訂區域內經濟發展規劃、產業與行業結構調整規劃及投資鼓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年度投資項目計畫安排、審批、報批和管理;負責指導各類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並提供服務;負責區域內經貿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統計等工作;負責旅遊工作;負責臨港產業區、小城市培育建設等工作;負責區域內港口、碼頭和船舶管理。
1、統計科(綜合科):負責綜合協調和督查局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保密、財務、政務公開、檔案、宣傳、安全保衛、電子政務、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地區生產總值的測算、核算,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對管委會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巨觀決策諮詢建議,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綜合統計分析報告;負責管理統計數據的公開公布和對外提供工作,編印各種統計資料;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貿易業、住宿餐飲業、交通、倉儲業、農漁業和農漁村經濟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等統計調查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基層有關專業的統計業務培訓和統計基礎建設;負責各項普查工作;小城市培育建設工作;負責普陀經濟開發區建設相關工作。
2、發改投資科: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區域內經濟發展規劃、產業與行業結構調整規劃及投資鼓勵政策,並組織實施;做好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與協調;負責年度投資項目計畫安排、審批、報批和管理;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負責安排限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負責投資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基本建設和重點、實事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實事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3、經貿科:負責編制商貿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商貿經濟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組織制訂重點區域的批發市場、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協調監督市場建設和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外經濟貿易發展的具體工作,協同負責電網建設、安全供電和用電服務;負責指導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並為企業提供經濟、技術、法律、信息等服務;負責區域內經貿管理等工作;對授權經營的集體資產實行統一管理、最佳化配置,實現資產的高效運營、結構的合理調整和生產經營向資產經營的轉變;負責臨港產業區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港口、碼頭和船舶管理工作。
4、旅遊生態科:負責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旅遊業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負責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政策措施。
5、安全監督科: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各單位安全生產和漁農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措施,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負責質量、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等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監控重點企業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危險、危害因素;負責組織協調安全事故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社會發展局(掛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人民政府牌子)
負責擬訂區域內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內民政、科技、計畫生育、勞動關係協調、就業指導等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區域內農林、水利、海洋與漁業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區域內防災、抗災和救災;負責區域內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指導村民自治組織建設;負責區域內土地徵用、房屋徵收等工作。
1、民政科(綜合科):負責社會救濟,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農村五保工作;組織、協調防災救災工作;開展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做好復員、退伍軍人的登記管理;辦理婚姻登記業務;加強殯葬管理工作,引導居民移風易俗;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及居民門牌證件的辦理;開展老齡工作;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負責做好殘疾人工作,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培訓、輔助器具配發等工作,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廣泛開展慈善資金募集,扶助弱勢群體開展安老、撫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種慈善救助活動。組織慈善宣傳,普及慈善意識,營造慈善氛圍,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
負責局(鎮政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日常公文收發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印鑑的使用、保管和檔案、材料的列印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各類全局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或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負責後勤和財產管理工作。
2、漁農科:負責編制漁、農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抓好漁、農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圍塘、淺海、灘涂養殖的開發利用,穩步發展海洋捕撈生產;抓好漁、農業安全生產和漁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指導漁農民轉產轉業,組織漁農民技術培訓;負責漁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規劃;負責畜牧業生產管理及動植物防疫工作;負責植樹造林和林業資源、水土保護等綠色生態建設;負責新農村建設工作;協調抓好“三防”工作。
3、水利水務科:負責制訂水利水務發展規劃;負責實施、監督、檢查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和審查、監管各類水利、水務、圍墾工程項目建設;統一管理和保護水資源、灘涂資源,監督水域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水利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和協調農村飲用水及污水處理工作,監督節約用水;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土保持檢查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4、科教、衛生和計畫生育科:負責實施學校布局規劃,保障學校建設用地,負責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負責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工作,積極改善辦學條件;協助做好職業技術教育。負責抓好科學技術的推廣、套用和普及工作。積極開展公共衛生工作,實施初級衛生保健,嚴格控制各類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抓好計畫生育工作,堅持開展計畫生育宣傳、諮詢等服務活動;推動實施生殖健康,及時做好計生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嚴格執行人口計畫,提高人口素質,查處違反計畫生育的事件。
5、徵用徵收安置科:負責區域內土地徵用、房屋徵收安置等工作。做好房屋徵收安置政策的宣傳調研,擬訂土地徵用計畫方案;做好房屋徵收安置,土地徵用中的評估、補償和政策處理等相關工作;協調解決徵用徵收安置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協助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
6、勞動保障與就業服務科(掛勞動監察中隊牌子):負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統計和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建設工作,收集和提供勞動力供求信息;做好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提供政策諮詢、職業培訓、職業介紹、信息發布等服務;做好低收入家庭就業扶持動態管理工作;做好養老、醫療保險等社會化保障服務工作;做好轄區內的簡易工傷審核認定與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對勞動用工單位進行監督監察,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勞資糾紛的調解與處理。
(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與交通局(掛舟山市規劃局六橫分局、舟山市國土資源局普陀六橫中心所牌子)
負責擬訂區域內建設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報批和管理;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負責私人建房審批及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人防工程的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等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農房改造、村鎮建設、城鄉一體化等工作;負責區域內交通道路建設、管理和道路運輸市場監管。
1、公用事業科(綜合科):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政務、黨務信息、新聞宣傳及簡報的編輯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各類全局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或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負責後勤和財產管理,負責文秘、信訪及城建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區域內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維修與管理;指導區域內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燃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政建設經費的審核;負責全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及各類創建工作。
2、規劃管理科:負責擬定區域內建設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與審核、和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人防工程的相關工作;負責村鎮建設、城鄉一體化等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報批和管理;負責私人建房審批及管理;負責區域內農房改造;負責地質災害治理等工作;負責本區域內圍填海計畫指標的審報與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許可的審核與審批。
3、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對建築行業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勘察設計、預製品、建築工程測試機構以及建築工程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實施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行政管理,組織監督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參與或組織對建築工程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落實國家建工法規的標準;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和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實施對工程招標工作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4、交通運輸科:組織編制區域內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交通道路、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和養護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管等工作。
5、工程建設科:負責管委會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與管理;負責公共建設項目的申報、預算編制、招投標等前期準備工作;組織實施項目的建設、監管、驗收和結算審核;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料整理與移交。
直屬機構
(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
掛舟山市普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舟山市普陀區環境保護局)六橫中隊牌子,為正科級執法機構。主要負責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1、政工法制科: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文書檔案、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廣告招租、建設、維修工作;負責起草、審核文稿,組織制定局機關各項制度;負責局務會議、綜合性會議會務工作;負責信息采編和上報工作;負責暫扣物品的登記、保管、發還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工作;負責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培訓;配合做好對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章違紀問題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對隊伍隊容風紀和隊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督察工作;負責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負責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執法隊伍的業務指導、法制培訓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單位制定的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協助查處重大、疑難案件工作;負責對執法案件的審理、聽證、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處罰案件工作;負責年度執法檢查、考評工作;負責各類執法案卷整理、歸檔、保管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2、管理科: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處理工作;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和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督辦的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各類網站投訴收集和處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控系統和內部辦公系統的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數字城管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工作規劃和計畫;負責制定城市管理有關政策和制度工作;負責制定全局各類整治方案工作;負責犬類辦證登記及無證流浪犬收捕組織工作;負責自備人力三輪車年檢換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項目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城區廣告布局、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建築工地《文明施工責任狀》簽訂工作;負責城區道路、公廁、園林綠化、社區環衛保潔考核工作;負責和相關部門聯繫、協調工作;負責便民攤點規範布局和考核工作;負責執法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更新工作;負責城區公用停車管理工作;負責應急調度指揮工作;負責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3、綜合執法中隊:負責規劃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劃方面監察工作;負責在建工程、私人建房放樣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違法建築強制拆除工作;負責社會生活噪聲污染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建築工地噪聲污染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中高考”期間的綠色護考工作;負責未經核准擅自處置建築渣土行為依法查處工作;負責職責範圍信訪件處理工作;負責涉及工商環保管理方面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大型廣告牌拆除工作;負責創建環保模範城市工作;負責配合衛生城市鞏固、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市政公用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河道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人行道機動車違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工作職責,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委會下設正科級事業單位。
(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管理委員會招商局
負責制定區域內招商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招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庫;負責為開發入駐企業在項目洽談、立項、簽約、落地等過程提供全方位服務;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進度跟蹤;協調解決入駐企業投資過程中的相關訴求。
1、綜合科: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行政文秘、文印、檔案管理工作;承擔信息發布、政務公開、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管委會領導參加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服務工作和經濟合作的出訪聯絡工作;組織擬訂管委會招商引資政策、年度工作計畫及有關的綜合性文稿;研究有關投資促進理論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招商網站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指導;聯繫六橫商會工作。
2、合作交流科:圍繞六橫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負責相關重大項目的研究、策劃、評估、準入、選址等相關運營管理工作;擬訂管委會招商引資方案;負責招商信息的利用,包裝和推介招商引資項目;參與招商項目的談判;負責管委會各項招商活動的組織、籌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協調產品對外推介活動和地方產品展銷、展示、博覽活動;開展對六橫形象及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項目收集和信息發布,編印有關招商引資的對外宣傳資料;負責企業來六橫投資、合作項目的統計和“三庫”工作;負責外地經濟合作團(組)來訪的接待和項目對接工作;負責為開發入住企業在項目洽談、立項、簽約、落地等過程提供全方位服務;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進度跟蹤;協調處理企業訴求,提供政策性意見和建設。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綜合管理服務中心(掛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審批服務中心、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六橫會計核算中心牌子)
負責轄區內各類審批辦證、項目招標、政府採購等行政服務工作;負責行政服務平台的運行和管理,做好組織協調、業務銜接,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舉報;負責納入核算中心單位的會計統一核算工作;配合做好進防部門和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資產出租、轉讓等工作。
1、督查科(綜合科):負責中心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政務、黨務信息、新聞宣傳及簡報的編輯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中心重要文稿;負責各類全局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或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負責後勤和財產管理,負責文秘、信訪及檔案管理等工作;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舉報,人員和進駐部門考核管理工作。
2、審批業務科:履行相關行政許可職能和提供行政服務;負責所有下放、委託給六橫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許可類工作事項的集中審批和辦理;負責服務中心運行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做好進駐單位組織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各單位有關審批辦證事項。
3、招投標科:受理並依法組織各類招投標及限額以上的政府採購等活動;負責項目招投標的信息發布、為招投標各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使用和聯繫招投標專家庫中的專家評審,按招標項目組成評標委員會;負責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限額以內招投標活動與政府採購事項。
4、基層服務科:受理社區服務中心提交的各類辦證及審批事項,組織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為社區服務中心提供各類政策和業務指導;負責對“6661890”的管理。
5、會計核算中心: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制度,認真做好所管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委託財政局管理。
歷任官員
六橫開發建設管委會書記、主任:余本年
六橫開發建設管委會副主任: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