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2考試

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 1.考試科目為基礎課和綜合課兩門。 4.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招生院校實施。

浙江省“2+2考試”是選拔浙江省優秀二年級本科生轉入部分重點大學學習的轉學考試,是為一些不滿足現在就讀的學校、專業,但品學皆優的大學生提供了一次重新的選擇機會,為他們追求名牌大學夢開闢的一條山徑,同時為了更好地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互補和複合型人才的培養,構建我省人才成長立交橋,創造更為寬鬆的學習環境。

我省從2005年起開展了選拔優秀二年級本科生轉入寧波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等重點院校重點專業學習的試點工作。
根據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以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選拔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確定主要負責部門,認真細緻地做好報名、命題、考試及轉學等各環節的工作,特別要落實好各環節的保密措施。
二、選拔學校、學校代碼、選拔專業、專業代碼、選拔計畫、考試科目:
三、選拔對象及報考條件:
選拔對象為浙江省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級在校優秀本科學生(含獨立學院)。報考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較高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無考試作弊記錄、無違紀處分。
2、通過CET-4級考試(或成績在國家及格線以上)或第三學期英語成績在專業前30%。
3、截至報名時無不合格課程(無重修、無補考)。
4、選拔學校根據專業學習要求制定的相應報考條件。
5、所有專業學生均可報考。
四、報名方法:
1.符合條件的學生需於3月20日至24日期間,以真實身份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報名系統,取得註冊號。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填報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前,須認真仔細查看擬報考院校專業的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核
完成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的考生,於3月26日至28日到現所在院校的確認點,憑註冊號辦理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手續。核對報名信息無誤後,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附屬檔案五)上籤字確認。
現場確認時,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學期間所有課程成績單(需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蓋章),身份證複印件,CET-4級(或CET-6級)成績證書複印件,並現場拍攝電子照片,繳納報考費(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負責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其所填相關信息是否真實,並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上籤署學校審查結論、加蓋公章,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完成報名資格審核確認。
審核完成後,由考生所在院校對審核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
五、考試組織:
1.考試科目為基礎課和綜合課兩門。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2.考試日期為4月15日,具體時間詳見下表:
日 期 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礎 課
下午(14﹕00—16﹕30) 綜 合 課

藝術類綜合課考試時間可規定為3小時,具體由招生院校確定。
3.基礎課中的《高等數學》實行聯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試大綱要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其餘課程分別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特點單獨命題,單獨考試。
4.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招生院校實施。考試地點設在各招生院校內。考生於4月14日到所報考院校領取准考證和熟悉考場。
6.各招生院校於5月初在本校網站公布成績,供考生本人查詢。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後三個工作日內,憑準考證向報考學校申請查卷。查卷只查漏評、誤評,積分及統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
六、查分、查卷
各科考試成績於4月27日在各選拔院校網站上供考生本人查詢。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後三個工作日內,憑準考證向報考學校申請查卷,由閱卷學校組織專門人員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評、誤評,積分及統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聯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廳負責,綜合課查卷由各選拔院校負責。
七、加分及錄取辦法:
1、在校期間獲得省級大學生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者,學校可酌情加分,具體辦法由選拔學校決定,在報名前公布,但所加分數累計不能超過10分。所加分數計入總分。
2、根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拔學校負責德、智、體全面衡量,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名額原則上按各專業選拔計畫數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控制在報考人數的70%以內,各科單科分數線由各校自定。招生院校如願意接收報考其它院校相同專業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試院申請統一調劑。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計畫和考生成績確定並公布調劑要求,網上徵求考生志願。由招生院校按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八、教學組織與管理
1.招生院校與考生原所在學校根據錄取名單按轉學程式統一為學生辦理相關轉學手續,9月學生轉入招生院校學習。
2、新生報到後,學校要進行全面複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資格,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不按期報到者取消資格。
3.招生院校將轉入學生編入同一專業三年級學習,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學生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後,頒發招生院校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4.招生院校對轉入學生執行本校同級普通公辦生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學生轉學後不允許再轉專業。
九、其它
1.報名考試費由考生所在學校收齊交省教育考試院,考點學校考試費由省教育考試院按比例撥付。
2.《浙江省2010年“2+2”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浙江省2010年“2+2”選拔考試考生花名冊》由考生所在學校整理後於3月31日前送交招生院校。
3.聯考科目考試大綱可在浙江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其餘科目考試大綱及指導用書請到各招生院校網站下載或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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