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郵政管理局

浙江省郵政管理局於2006年9月5日正式成立,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副廳級郵政監管機構,負責全省郵政行業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監管職能,受國家郵政局垂直領導,且實行黨組制,黨的關係在地方。根據國務院郵政體制改革方案,浙江省郵政公司也於2007年2月9日成立,並與浙江省郵政管理局同時對外揭牌,原浙江省郵政局被撤銷,標誌著浙江郵政政企分開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郵政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服務標準。

2、監督管理所在地區郵政市場。

3、組織協調所在地區郵政普遍服務以及機要通信、義務兵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的實施。

4、辦理國家郵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綜合處、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市場監管處( 均為正處級機構),行政編制22人,全部為中央垂直管理系統編制。

下屬溫州辦事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系統內外重要政務、事務。

2.負責重要工作督查、督辦等。

3.負責局會議計畫管理。

4.負責局機關文電運轉、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工作。

5.負責局信息化建設、網站維護等。

6.負責局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

7.做好來信來訪、安保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

1.提出全省郵政行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2.協調我省郵政業地方立法,指導行業法制建設。

3.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4.承辦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三、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郵政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普遍服務標準,依法監督全省郵政普遍服務義務的履行和服務質量。

2.監督實施全省郵政普遍服務和保障機要通信、義務兵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的政策。

3.組織實施全省郵政普遍服務、郵票發行、機要通信監管報告制度。

4.實施全省郵政企業設定郵政營業場所備案登記工作,撤銷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停辦或限辦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的行政審批工作。

5.負責對全省機要通信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機要通信安全。

6.負責全省郵政特邀監督員管理,組織開展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社會監督工作。

7.負責依法對全省郵票發行銷售情況實施監督。

8.負責組織全省郵政業“掃黃打非”相關工作。

四、市場監管處

主要職責

1.依法受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申請,負責指導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年度報告工作。

3.組織指導對快遞市場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非法寄遞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4.建立和完善省內快遞業務監督管理體系,依法監督快遞業務服務質量,發布轄區快遞市場監管報告。

5.負責開辦集郵市場的審批,組織開展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6.負責郵政行業用品用具的監製管理。

7.擬定全省郵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導組織郵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8.與公安、國安、海關等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承擔全省郵政行業運行安全的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省郵政行業禁毒、反恐等工作。

10.指導監督檢查下級單位的市場檢查和執法工作。

11.負責指導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工作。

五、人事處(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

1.負責系統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工作。

2.負責系統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3.做好各類培訓管理。

4.加強幹部監督管理。

5.負責系統公務員退休等管理工作。

6.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六、財務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政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財政部和國家局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等。

2.負責本省系統內預算、決算、核算、資產、政府採購以及省局本級預算外資金等財務管理及相關制度擬定。

3.組織實施會計檢查、會計核算、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工作;配合省局組織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負責省局本級資金管理以及本省系統內資金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省局本級的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賬務管理以及本省系統內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賬務監督檢查工作。

6.負責省局本級財務管理工作及經濟活動審核工作。(根據內控制度的要求,固定資產採購和管理登記為不相容的職責,應予以分離)。

7.負責郵政行業統計工作,參與和郵政行業有關的國家統計調查。

8.負責郵政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預測、管理統計信息發布工作。

9.負責郵政行業統計檢查並指導各市局開展統計工作。

領導班子

浙江省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詹永樞

浙江省郵政管理局巡視員、副局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黃立群

浙江省郵政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德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