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位於諸暨市高湖路57號,截至2014年3月,諸暨市人民法院實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190人、事業編制19人,合計209人。其中,法官121名,占57.89%;本科以上學歷184名,占88%。另有各類聘用人員81名,主要是契約制駕駛員、書記員、食堂工作人員。
機構設定
諸暨市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8個,分別為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隊、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簡案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綜合科、執行監督科、書記員管理科,以及楓橋、草塔、牌頭、璜山、店口等5個派出人民法庭。此外,經諸暨市編委批覆同意,審判監督庭增掛審判管理辦公室牌子,辦公室增掛研究室牌子。
所獲榮譽
2008年來,諸暨市人民法院獲得的主要榮譽有:全國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執行工作、嚴打整治工作、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先進集體;全省政法系統 “學楓橋、保平安、促發展”先進集體;全省“立案接待文明視窗”;全省“破解執行難優秀法院”、“綜合治理執行難先進法院”等。2012年,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全國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矛盾糾紛解決機制試點法院,並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榮譽稱號,榮立集體二等功。2013年,共辦結各類案件數居全省法院第5位,被授予“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榮譽稱號,楓橋法庭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執行局被省高院榮記二等功,另有部門和個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