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浙江監獄管理局,是省司法廳管理的主管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企業工作的副廳級行政機構。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0號。 公交線路:b支2路,全程約11.2公里。1、步行約760米,到達留下站;2、乘坐b支2路,經過14站, 到達八字橋站。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監獄書市 監獄書市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8號),設立浙江省監獄管理局。省監獄管理局是省司法廳管理的主管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企業工作的副廳級行政機構。

職責調整

(一)將生產經營管理有關職責劃給監獄企業集團公司。

(二)加強刑罰執行的職責。

主要職責

浙江監獄 浙江監獄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監獄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監獄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省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省監獄依法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

(三)研究規劃全省監獄布局等重大事項;指導全省監獄工作的改革,指導全省現代化文明監獄創建工作。

(四)制定監管工作規章制度,負責獄政管理、獄內偵查、罪犯調遣和監獄外事接待工作,指導處置監獄突發性事件。

(五)指導對罪犯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編髮罪犯的報刊讀物;指導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工作。

(六)指導罪犯生活衛生管理;指導監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七)依法對罪犯實施勞動改造;領導和管理監獄企業;負責監獄安全生產,負責所屬監獄及監獄企業國有資產、國土資源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八)負責省屬監獄基本建設、信息化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警用裝備工作。

(九)負責省屬監獄民警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省屬監獄職工管理和留場就業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獄學會工作,管理省監獄中心醫院。

(十二)承辦省政府及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監獄管理局設14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等起草、審核工作;負責重大決策、重要工作的調研工作;負責保密、信訪工作;負責信息、會務、文電、機要、檔案和外事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活動的協調安排。

(二)政治部。負責省屬監獄民警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宣傳教育、民警培訓、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機構編制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三)法制處。負責綜合性監獄工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彙編工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執法監督檢查,監督罪犯減刑、假釋、加刑、保外就醫及行政獎懲等工作;負責法制建設調研,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指導、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四)獄政管理處。擬訂獄政管理、獄內偵查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現代化文明監獄創建工作;指導罪犯收監、釋放、分管分押、考核獎懲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罪犯調遣;負責獄內偵查工作;參與監管裝備配置、警戒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公務用槍管理;負責罪犯信息、統計資料編報工作。

(五)刑罰執行處。指導對罪犯的加刑、減刑、假釋工作;負責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審核,以及重要罪犯、無期、死緩罪犯減刑和假釋的審核;負責外國籍罪犯的管理;負責罪犯申訴、控告、檢舉的受理及有關問題的查處工作。

(六)教育改造處(掛防範與處理邪教工作指導處牌子)。組織編寫罪犯思想、文化、技術教育教材,指導罪犯教育改造和心理矯治工作;負責省級改造積極分子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獄文化建設;指導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工作;指導社會幫教、警示教育工作;指導出入監教育;參與對刑滿釋放人員改造質量的考察工作;負責《浙江新生報》采編、發行等工作。

(七)生活衛生處。檢查指導罪犯生活設施、物資供應、食品安全以及各項生活衛生經費的使用並督促落實;負責監獄醫療機構業務管理、醫療糾紛處置工作;負責罪犯保外就醫的醫療鑑定審核;指導罪犯的疾病預防控制和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八)計畫財務處。編制本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報部門預算和決算,負責各項資金籌措、政府採購管理;擬訂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投資建設管理、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協調監獄企業集團公司投資、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

(九)審計處。負責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對監獄單位年度財務收支、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經濟案件進行專案審計。

(十)勞動保障處。負責監獄輔助管理崗位、生產關鍵要害崗位和罪犯技術輔導崗位人員的管理工作;審批工資及津補貼統發事項;指導職工培訓、考核及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負責留場(廠)就業人員管理。

(十一)行政裝備處。負責局機關、指導省屬監獄公務車輛、備勤用房、房改工作、民警食堂等行政裝備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物業、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公務接待、機關內保等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省屬監獄招投標及大宗物資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本級財務管理。

(十二)勞動改造與安全生產監管處。擬訂罪犯勞動改造制度,指導罪犯勞動改造工作;指導協調監獄和監獄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節能環保、防汛抗旱與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監獄和監獄企業罪犯勞動改造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十三)信息技術處。擬訂信息化建設規劃、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核;負責信息化建設套用軟體和硬體設施的技術選型、開發和推廣套用;組織信息資源庫建設,協調網路資源綜合利用;負責局機關信息網路與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與維護工作。

(十四)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人員編制

省監獄管理局機關編制177名(含用於到省東聯集團公司重要崗位兼職人員的25名專項編制),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4名,政治部主任1名;處級領導職數4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徐華水

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浙江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地理位置

地址:天目山路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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