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

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

永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958年遷至永嘉縣府大院辦公,1998 年增設下堡辦公區。2009年,莊嚴、肅穆的新審判辦公大樓落成啟用,為永嘉縣人民法院的發展歷史翻開了新的篇章。 院機關內設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執行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監督科、司法行政科、法警隊等15個機構及後勤服務中心,下設城郊、甌北、橋頭、岩頭和碧蓮五個人民法庭,並在18個鄉鎮(街道)分設5個審判站、28個審判點。

基本信息

院情簡介

永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2009年永嘉法院新大樓正式落成啟用。大樓位於上塘鎮縣前西路,占地約25畝,建築面積近16793平方米。辦公大樓樓高12層,審判大樓高3層。審判區共有大中小法庭12個,所有法庭都引入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庭審時可實現全程錄音錄像。立案大廳訴訟服務中心設在審判大樓一層,在負一樓設有“當事人之家”。法院實有編制152人,其中行政編制128人,事業編制24人。

機構設定

院機關內設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執行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監督科、司法行政科、法警隊等15個機構及後勤服務中心,下設城郊、甌北、橋頭、岩頭和碧蓮五個人民法庭,並在18個鄉鎮(街道)分設5個審判站、28個審判點。全院實有編制152人,其中行政編制128人,事業編制24人。

法院建設

自啟用新大樓以來,永嘉縣人民法院堅持“文化治院”理念,突出抓好法院文化建設,確定“忠誠、公正、尊榮、自律”為永嘉法院精神,建設“法脈永嘉”文化展館、“當事人之家”等文化設施傳播法院文化,通過物質文化的渲染、精神文化的感召、廉政文化的薰陶、行為文化的引領,旨在以物言志,以文化人,努力使法院文化成為整體工作上水平的有效推動力。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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