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浙江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大中型水庫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本省區域內水庫移民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措施。
(二)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研究起草我省水庫移民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訂政策性檔案。
(三)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權,審核省內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按照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審核省內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
(四)負責遷入我省的三峽庫區農村移民、中央直屬水庫移民、灘坑水電站農村移民及其他大中型水庫移民的後期扶持工作。研究制訂我省水庫移民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經濟發展規劃、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省小型水庫移民有關扶持工作。
(六)負責管理各項水庫移民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移民資金管理辦法,按規定監督管理移民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
(七)負責水庫移民監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省核心電站應急安置計畫的制訂和實施。
(九)負責水庫移民政策法規的有關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十)指導全省移民工作系統的黨風廉正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
(十一)承辦浙江省人民政府及浙江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廖卷清,崗位:省民政廳副廳長、省移民辦主任;分管範圍:主持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全面工作。陳金偉,崗位:省移民辦副主任;分管範圍:協助主任分管移民安置處、移民扶持開發處。
程 柯,崗位:省移民辦副主任;分管範圍:協助主任分管移民綜合處、移民資金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