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完成國家、省和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的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的區情區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區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對統計調查報表進行統一管理。
(3)為區工委、區管委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隊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區工委、區管委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和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實現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6)管理區電子計算站、城鄉經濟調查隊,組織協調全區農村經濟調查工作。
(7)統一管理本部門的統計經費和國有資產及計算機站、城鄉調查隊的業務經費,協助鄉、街道管理和考核統計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8)接受統計信息用戶的委託,承接統計調查業務和有關軟科學研究課題。
(9)承辦區工委、區管委及國家、省、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黃遠方:主持局黨務、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長、紀檢組長、黨組成員朱曉艷:分管三產業統計、統計法制、統計學會、紀檢、監察、辦公室、人事、8件實事考核、最佳化經濟環境、工、青、婦、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副局長李武:分管財務、城鄉經濟抽樣調查隊、一產業統計、二產業統計、第二次經濟普查、計算站等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和全區統計業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保密、綜合治理、後勤、財務管理、檔案、收發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全局職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及房改基金的管理;協助管理和考核鄉、街道的統計負責人;負責局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的核算和管理;負責落實內部管理制度和機關文明建設。
(2)業務股(加掛法制股牌子)
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部門第三產業統計;組織實施全區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對全區經濟、社會和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組織專題研究,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負責統計年鑑、統計提要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區綜合性統計數據,指導全區統計分析研究工作,審批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全區統計成果宣傳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統計普法教育;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行政複議應訴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有關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工作。
(3)能源股
負責全區能源統計調查,進行數據質量控制、檢查和評估及全區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對全區節能降耗進度情況進行適時監測和評價;組織指導全區能源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能源統計分析研究;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單位
(1)城鄉經濟抽樣調查隊
領導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全區農村住戶和城市住戶的調查工作。全面及時地蒐集、整理、發布城鄉經濟運行、城鄉居民收支以及城鄉小康監測、貧困監測數據信息。分析城鄉收入變化的態勢,對城鄉經濟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分析研究,為黨政領導城鄉決策服務。承辦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託調查,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諮詢。
(2)電子計算站
建立健全現代統計信息網路;提高政府統計機構現代信息技術裝備水平;按照標準化、通用化、系統化的要求,建立巨觀經濟資料庫;有計畫地實現統計資料網上直報;組織全區統計數據處理與管理全區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