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區民政局

(七)負責全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大病救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及救濟資金的發放工作。 (十八)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七)計財股:負責民政事業非的管理和是喔用監督,國有資產管理及民政事業的統計工作。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洪江區民政局
辦公地址:洪江區幸福西路73號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區民政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民間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區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組織進行擁軍優屬活動;申報、褒揚革命烈士;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全區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及本級光榮院建設;承擔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休士官、復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全區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救災捐贈;承擔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幫助災民開展生產自救、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七)負責全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大病救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及救濟資金的發放工作。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擬定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區鄉鎮及其以上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承辦與鄰縣(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和邊界糾紛的調處工作。
(十)承辦規定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等事項,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十一)組織實施全區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工作;執行全省福利設施的標準,承擔區級和涉外、涉港澳台、涉僑福利機構的認定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申報,對全區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負責指導福利院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婚姻登記和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制定並監督實施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十三)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有關殯葬改革法律、法規,推進殯葬改革。
(十四)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有關兒童收養法律、法規;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五)指導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督促、檢查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對全區各單位敬老、愛老、尊老活動進行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指導老年人開展有利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十七)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發行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監督全區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八)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九)承辦區工委、區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王承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計財、福利彩票等工作。
劉黎明(黨組書記):主持黨建工作。主管紀檢、監察、人事、工、青、婦、企業改制等工作。
向開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救助、慈善、老齡、計生等工作,聯繫殯儀館並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陳 敏(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優撫安置、軍乾、基政、社區建設、民間組織、地名區劃、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收養、婚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聯繫社會福利院並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印 俊(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救災救濟、信息中心、“兩重”、招商引資等工作。聯繫第二副利院並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民政局設8個職能股室和11個二級事業單位: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情況綜合、上傳下達、計畫生育、綜治、房產愛衛、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後勤等管理服務工作。
(二) 優撫安置股:負責貫徹實施優撫安置政策法規,優撫事業的管理,協調做好雙擁工作等。
(三)城鄉社會救助站:負責全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和審批;負責城鄉醫療 救助工作的管理和審批;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
(四)救災救濟股:負責城鄉社會救濟和農村救災及扶貧扶優,組織協調全區救災救濟、社會捐助等工作。
(五)基政社區和社會事務股:指導基層政權、社區建設;負責地名行政區劃、婚姻管理、涉外社會福利機構、福利企業、殯葬改革、收養登記、收容遣送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六)老齡辦:負責貫徹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落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協調做好老齡工作。
(七)計財股:負責民政事業非的管理和是喔用監督,國有資產管理及民政事業的統計工作。
(八)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補發婚姻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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