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

洛陽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於2001年8月經洛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1月正式運作。 2003年12月10日以政府令第64號發布《洛陽市外商投訴處理辦法》 2006年10月發布洛政〔2006〕169號《洛陽市企業投訴處理暫行辦法》

洛陽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於2001年8月經洛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1月正式運作。為了拓寬受理範圍,2006年9月,研究決定,將市外商投訴中心更名為洛陽市人民政府企業投訴中心,加掛洛陽市外商投訴中心和洛陽市民營企業投訴中心牌子,隸屬市紀委監察局。為了進一步最佳化洛陽經濟發展環境,2006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召開了全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大會,進一步強化基礎工作,研究出台了《洛陽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十項制度》。本中心代表洛陽市人民政府處理全市企業(外商)投訴,為外來投資者提供諮詢服務。
2003年12月10日以政府令第64號發布《洛陽市外商投訴處理辦法》
2006年10月發布洛政〔2006〕169號《洛陽市企業投訴處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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