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倒懸拖行嬰兒”事件

洛陽“倒懸拖行嬰兒”事件

新京報快訊 今日(1月30日),《大河報》“一嬰兒在輪椅上出生墜地後被倒懸拖行”的報導被人廣泛關注。報導稱,河南洛陽一孕婦在醫院待產時在輪椅上誕下嬰兒,嬰兒倒懸被拖行10幾米。

事件回顧

今日下午,洛陽市衛生局新聞辦一負責人回應稱,嬰兒出生後並未墜地,“拖行十幾米”一說因錄像無法看清尚在調查。該負責人還表示,嬰兒出生後死去並非拖行導致,系先天畸形。

涉事醫院今日下午表示,此事相關醫護人員有一定責任,院方將按照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目前,洛陽市衛生局正在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

事件經過

視頻:嬰兒在輪椅上出生後倒懸

1月1日晚8時,懷孕7個月的尚彩晴因在家中破了羊水,被送至洛陽市婦幼保健院觀察室待產。當時,值班醫生告知可順產,也簽下了自然分娩協定書。

次日上午,宮口已開兩指的尚彩睛,被一位秦姓大夫要求做剖腹產和B超。《大河報》報導稱,當時尚彩晴要求趕快進產房,但秦大夫堅持讓她做B超。約一小時後,尚彩晴大叫快生了,才被送往產房。在送往產房的過程中,尚彩睛在輪椅上生下嬰兒,也就是監控視頻中出現的“嬰兒倒懸著”的那一幕。

醫院:相關醫護人員有一定責任

今日下午1時許,尚彩晴丈夫潘先生介紹說,1月2日,孩子出生後,醫生告訴他,孩子腦袋左側腫大,左眼睜不開,懷疑有顱內血腫。他決定接受醫生建議放棄治療。孩子出生約5小時後死亡。當晚,妻子告訴他孩子生下來後被拖行。

事件結果

今日下午,涉事醫院表示,在整個事情發生過程中,相關醫護人員有一定責任,院方將按照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事情發生後,潘先生曾多次前往醫院協商賠償事宜,但均未達成一致。今日下午3時許,洛陽市衛生局新聞辦一負責人介紹道,事發後,當事人先要求賠償15萬,後要求賠償20萬。洛陽市政府此前曾出台過一項關於醫療糾紛處理辦法的政府令,其中規定出現醫療糾紛後,索賠金額超過50000元的,需要有醫療事故鑑定和走訴訟程式。

衛生局:並沒墜地 胎兒先天畸形

洛陽市衛生局新聞辦負責人還稱,事發當時嬰兒並未墜地,“拖行十幾米”一說,因監控錄像無法看清,尚在調查。他還表示,嬰兒出生後腦袋左側腫大,左眼睜不開並非拖行導致。“事發前一周內,他們曾去三家醫院檢查過,孩子先天畸形”。

據這名負責人介紹,2014年12月26日,當事人前往洛陽市一家三級綜合醫院,診斷結果為“胎兒小腦室寬羊水多”;次日,當事人前往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診斷結果顯示胎兒兩項異常,分別為“室間隔缺損”“後顱窩池稍寬”;2014年12月30日,當事人又前往河南省人民醫院,胎兒被診斷為“18三體綜合症”。但當事人否認曾前往河南省人民醫院檢查。

目前,洛陽市衛生局仍在進一步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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