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學派經濟學

洛桑學派經濟學的產生

洛桑學派經濟學創立於19世紀70年代。1874年法國經濟學家菜昂·瓦爾拉在古諾的影響下出版了《純粹政治經濟學要義》一書,考察了所有商品的供求同時達到均衡時的價格和數量決定問題,創立了一般均衡理論,為洛桑學派經濟學奠定了理論基礎。1896~1897年,法國經濟學家帕累托出版了《政治經濟學教程》一書,補充和完善了瓦爾拉的一般均衡體系。1906年地又出版了《政治經濟學手冊》,用序數效用論修正並取代了瓦爾拉理論中的基數效用論。這一修正對現代西方經濟學中的選擇理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洛桑學派經濟學的主要理論

洛桑學派經濟學的主要理論有:
(1)一般均衡理論、商品交換者實現最大效用的均衡條件是,經過交換後各種商品的邊際效用的比例恰好等於它們的價格之比。通過“賣者喊價抄的調整方式可以使每種商品的供求達到均衡狀態。
(2)帕累托最佳狀態。帕累托考察生產資源配置的最大效率時認為,當資源在各部門分配使用達到這樣一種情況,即任何重新配置辦法,已不可能在不使任何一人處境變壞的同時,而使另一人處境更好時,資源配置中的集合效用為最大值或最佳狀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