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字〔2010〕8號),設立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擬定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實施計畫和行業政策,研究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擬定全縣公路、水路及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定,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管理的平等競爭秩序。
(四)負責公路運政和公路運輸車輛技術、車輛檢測、汽車及機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五)承擔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信息導航、救助打撈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依法組織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程式申報規劃內及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收費公路的運營管理。
(七)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八)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九)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日常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政辦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公文收發處理、交通政務信息、文書檔案、信訪和機關值班工作;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工作報告、綜合性材料;負責上級及局重要決策、批示的督促檢查工作;做好公章管理和使用;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機關後勤、車輛管理、來客接待等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管理工作;承辦黨風廉政、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事務;負責幹部職工配需及人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政治思想宣傳工作,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和獎懲工作以及局屬單位的年終考核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統計、社會保險、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負責制定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制度和辦法,負責交通系統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及內審工作;編制交通資金使用計畫和預算;建設和管理交通財會信息網路系統;組織交通行業各項財務會計報表的填報工作;做好全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財產保值增值;負責機關財務和指導交通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系統各單位各項預算收支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公路管理股
負責組織公路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執行國家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執行公路、運輸發展的的戰略規劃,編制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公路行業產業政策、投融資政策及公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的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國家投資及利用外資進行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及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公路工程項目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審核、監督,實施交通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契約管理和工程質量;實施重點交通項目、工程管理及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審查工程項目立項設計及概預算,組織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負責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及施工安全;組織實施公路科技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擬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建議計畫,組織檢查、考核養護計畫的執行和養護質量考核評定,安排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指導和監督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負責公路水毀的預防和搶修。負責公路基礎設施養護及路政的行業管理;審核公路災害防治;負責宣傳、貫徹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保護全縣所轄公路附屬設施和公路路政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運輸管理股
負責編制道路運輸行業管理戰略、規劃;負責行業法規、規章及有關專業標準的執行;負責道路運政執法監督檢查及交通事案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綜合協調道路運輸行業中的關係,審批線路、控制運力,指導運輸結構的調整、維護公平競爭的運輸秩序;負責城鄉客貨運輸管理;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計程車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計程車輛的規劃、調控、審批等行業管理;負責運輸行業信息收集整理、發布;負責汽車站點建設的規劃、調研論證、立項審查工作;巨觀管理交通運輸企業;指導、協調、監督和提供綜合服務;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治超工作;負責承辦交通戰備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組、監察室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