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統計局

負責辦公室工作。 負責綜合核算和統計法制工作。 負責農村統計工作。

單位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發[2010]8號),設立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職責;擬定全縣統計政策、規劃以及全縣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做好統計法制建設,促進依法行政,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全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全縣投入產出調查任務;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審核、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能源、交通、商貿、旅遊、建築業、服務業、房地產業、勞動工資、科技、投資、消費、城鄉居民收入、價格、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蒐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險、財政、稅務、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定期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情況;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定期審查縣級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管理全縣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七)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與責任,管理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指導全縣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從業資格認定及統計幹部教育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辦公室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文書、檔案、保密工作;搞好日常公文的起草報送,同兄弟部門工作聯繫,做好上傳下達,搞好工作服務;負責機關後勤、安全、衛生、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包村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和領導交辦的工作,及時反映工作動態;搞好機關檔案列印和小車的使用管理。
(二)綜合核算與執法股
負責綜合核算和統計法制工作。負責綜合核算,數據提供發布,年鑑資料整理、審核、彙編及提要本、月卡的出版,蒐集整理本縣、全市及外地區主要數據資料,開展縱橫向的研究對比,搞好縣域經濟考核各項數據的蒐集審核、評估上報工作。同時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調研統計執法工作方面的動態研究,做好統計執法案卷整理歸檔工作,做好機關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
(三)綜合調查股
負責農村統計工作。抓好農村網站檢查達標工作,並選好本專業的檢查點,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指導。按時上報各種報表,做好資料的收集歸檔,對鄉鎮網站工作綜合考核,做好夏秋糧和其它主要經濟作物的測產工作;做好農村居民住戶調查,並搞好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城鎮居民收入調查商貿業統計工作。做好城鎮居民收入調查資料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工作,搞好商貿業抽樣調查推算商貿業動態分析。
(四)社會投資統計股
負責全縣投資統計、建築業、房地產、婦兒監測統計工作。按時上報各種統計報表,做好資料的收集歸檔。搞好月、季、全年全縣投資動態分析,開展項目投資進展、勞動力資源、就業、社會保障方面的調查研究,做好重大項目投資備案工作;搞好婦兒監測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班子及分工

王景雲(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核算及財務工作;
葉 孟(支部書記兼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主持支部工作。分管農調股、計算機管理股。負責全縣涉農統計、網站建設、農村住戶調查、升級晉檔、信息化建設以及機關學習、衛生、安全及聯鄉包村等工作。協助局長管理好辦公室工作。
劉 瑛(普查辦主任兼統計局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主持普查辦工作。
崔建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城調股、企調股。負責全縣工業、能源、交通、商貿、城鎮居民收入調查、文化產業調查、婦兒監測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管理綜合核算工作。
崔愛霞(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和支部書記工作。分管紀檢、負責紀律監察室、執法股、社會投資股、負責全縣投資、房地產業統計、統計執法、統計登記、城鄉劃分及機關紀律、信訪、計畫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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