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經濟合作局

(二)秘書科 (四)招商部 (六)會展部

為充分利用貿促會(國際商會)系統多年形成的國際聯絡渠道、業務網路和對外關係,充分發揮其對外交流、合作的橋樑、紐帶和促進作用,全面提升全區招商引資、參展辦展、對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水平,根據市編辦《關於泰山區部分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泰編辦〔2011〕40號)檔案規定,經研究,決定泰山區經濟合作局加掛中國貿促會泰安市泰山區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泰安市泰山區商會牌子。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泰山區招商引資政策要求和確定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
(二)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規劃、計畫,分解下達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調度、督查、牽頭組織考核全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三)負責各類項目的引薦,承擔全區對外招商項目的發布、宣傳和推介,策劃組織全區性的重大招商引資、集中簽約、對外貿易促進活動。
(四)負責各類經貿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為外商來我區投資、經營提供諮詢和服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協調處理外商投訴,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五)廣泛開展對外交往,與有關國際組織、區域性組織及各國、各地區經濟合作機構開展交流與合作;發揮商會作用,開展同世界各國的經貿交往。
(六)組織我區貿促系統在境內外舉辦的經濟貿易展覽會,代表我區組織參加境內外各類經濟貿易展覽會和博覽會;負責安排或承辦境內外組織來我區的經貿展覽會及其他經貿活動。
(七)負責為我區企業出口商品代辦原產地證明書、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明書;代辦人力不可抗拒證明;代辦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運輸業務的檔案及單證;代辦涉外商貿檔案的領事認證業務;代辦暫準進出口貨物單證冊(ATA)的出證和擔保工作。
(八)與境內外經濟貿易組織、商協會、中介機構、知名大企業、科研院校以及我區在外地設立的相關機構加強聯繫,建立完善招商引資和對外經貿合作網路體系。
(九)負責協助調解涉外經貿仲裁案件和涉外經貿糾紛;代理企業、個人在國(境)外及國(境)外企業、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和專利申請,代理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調解業務;負責提供有關涉外法律諮詢、法律培訓、法律顧問等服務。
(十)為泰山區商會會員和企業提供服務,向政府反映企業界的有關情況和意見,發揮政府和企業的橋樑紐帶作用。
(十一)承擔區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貿促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合作局(區貿促會、泰山區商會)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動;負責檔案、信訪、保密、政工、人事工資、財務、計生、紀檢等工作;負責各項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訂;負責協調各部門關係,上傳下達;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秘書科
負責單位年度總結、工作思路、工作計畫、領導講話及會議材料等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與媒體的聯繫及宣傳;負責信息上報和工作簡報編印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三)投資服務科
負責客商的投資諮詢、投訴受理、來信來訪和接待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各類侵犯客商合法權益的案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招商項目的同步審批和服務;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全區招商引資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負責蒐集整理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項目信息資料,及時對外傳遞;協助客商辦理《客商證》;負責審核對招商引資引薦人兌現獎勵的申報上報工作;負責泰山區招商網站的管理維護及信息更新工作。
(四)招商部
負責策劃並組織實施全區招商活動;負責招商項目的篩選、儲備工作,建立項目源;負責對外聯絡,承辦各種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推介和引進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項目的考察、論證,並做好項目洽談、簽約等工作;負責招商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綜合科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中長期計畫目標和年度計畫;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有關數據上報及統計分析;督查、調度和通報招商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招商引資考核獎懲;負責招商引資工作通報等文稿的起草。
(六)會展部
負責研究擬定全區展覽行業的有關規定和擬參加的重點展會,以及對參展企業的政策支持措施,研究提出展覽工作建議和出國(境)展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經貿展覽會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會展企業加強行業自律;負責區外來我區各類經貿展覽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向企業發布境內外經貿展覽信息;提供與展覽有關的諮詢和業務培訓等服務;負責組織召開貿促工作會議、商會會員會議;承擔中國國際商會泰安市泰山區商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發展商會會員,負責會員的管理、培訓和服務工作;負責與境內貿促機構、經貿商協會和貿促會委員單位的聯絡。
(七)法律事務部
負責協助調解涉外經貿糾紛,接受委託代理國際經濟貿易仲裁,代理海事仲裁事務;代理企業、個人在國(境)外及國(境)外企業、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和專利申請,代理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調解業務;負責提供有關涉外法律諮詢、法律培訓、法律顧問等服務;負責為我區企業出口貨物代辦原產地證明書、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明書;代辦人力不可抗拒證明,代辦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運輸業務的檔案及單證;負責代辦涉外商貿檔案的領事認證業務,代辦暫準進出口貨物單證冊(ATA)的出證和擔保工作。
三、人員編制
泰山區經濟合作局(區貿促會、泰山區商會)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配備局長(會長)1名,副局長(副會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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