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泰國的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30.6萬人,實行單一的義務兵役制,最高統帥是國王。泰國國防部為國家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實施國防政策和計畫,同時負責徵集公民服現役和召集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集訓。
在泰國的現役部隊中,士兵的期限一般為兩年。具有特殊資格而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公民(包括自行申請服現役的人),服現役的期限可少於兩年。應徵公民可以自行選擇服役的軍種及部隊單位,但必須提前提出申請。
憲法規定
泰國憲法規定:“人人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義務。”根據這一規定,每一個達到服兵役年齡的公民,都必須進行兵役登記。年齡為18~30歲的男子,必須依法服現役。
只有繼續求學的學生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緩徵:一是攻讀學士學位且未滿26歲的大學生,二是未滿22歲尚未完成職業學校學生或經教育部證明具有同等教育程度的公民,三是未滿22歲且尚未完成預科學校學業的學生。當役齡人數超過軍事需要的人數時,下列兩種人員也可以緩徵:一是父母無工作能力而需要贍養的公民,二是妻子死亡或因病殘無工作能力而又需要撫養子女的公民。
特點
泰國兵役制度的一個特點是:現役與預備役並重,預備役部隊不作為武裝力量中一個獨立的組成部分,而是依附於現役部隊。20世紀50年代,泰國在陸軍署成立了國土保衛廳,專門負責預備役工作;1982年,又在國防部成立了“預備役協調中心”,進一步加強了對預備役工作的領導。
由於泰國是一個佛教王國,因此每年徵兵時,高級僧侶、教士可以免徵。同時,身體不適合服役者、不具備充任士兵資格的特殊地區的居民,也都免徵。
此外,由於泰國存在著大量性別模糊人士,徵兵標準一直受到兩方面的挑戰。現在泰國將變性人列為“胸部畸形”免服兵役,於是一些不願失去青壯年勞力的泰國農村家庭會利用這一點,讓面臨兵役抽籤的兒子做臨時的隆胸手術來逃避兵役。另一方面,一些不同程度地接受過變性手術的男性想要為國服務卻因為“不夠男性化”的外表遭到拒絕。
懲處機制
為了保證公民依法服兵役,泰國對逃避兵役的行為規定了懲處措施:役齡公民和預備役人員如果違反法令或者未遵照法令前往所在地縣政府辦理兵役登記或報到,以逃避兵役論處,處以罰金或判處有期徒刑,或者兩者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