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西南法理學博士文叢: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的相互轉化》著力於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相互轉化問題的研究,主要運用比較、分析等方法,借鑑古今中外有關法律和道德關係的學說。從巨觀上描繪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相互轉化的動因,以及法律秩序的最終歸宿,以使法律秩序最終能符合人性。服務於人之發展。
作者簡介
郭忠(1968—),男,漢族,重慶人,1990年畢業於四川大學,2000年和2010年在西南政法大學分別獲得碩士及博士學位,現為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法理學。2002年以來為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講過法理學、立法學、西方法哲學、中西法哲學比較、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出版專著《法律生長的精神土壤:轉型中國法律難行的原因及治本之道》,在《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學家》、《法制與社會發展》等期刊上發表論文30餘篇。
目錄
總序
引言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二、相關問題的研究綜述
第一章 相關概念詮釋和辨析
第一節 道德的法律化
第二節 法律的道德化
第三節 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
第四節 各概念之間的關係
第二章 從道德秩序到法律秩序
第一節 秩序及其演進
第二節 道德秩序向法律秩序轉化的興起:道德分裂和法律強制的產生
一、原始社會沒有法律的原因:道德統一性和利益一致性
二、道德分裂和法律秩序的產生
三、道德分裂、人性變遷和法律強制
第三節 道德秩序向法律秩序轉化的現代目的:法律技術和生活確定性的追求
一、資本主義和利己個人
二、都市生活和陌生人社會
第三章 道德秩序向法律秩序轉化的方式:道德的法律化
第一節 道德法律化的具體方式
一、對法律內容的劃分:倫理性內容和技術性內容
二、從倫理、物理到法理
三、道德向法律轉化的具體方式
四、強制力的誕生:道德法律化的外在保障
第二節 道德法律化的表現形態
一、不同道德類型的法律化
二、道德向不同類別的法律轉化
第四章 道德法律化的人文憂思
第一節 人文世界的人性追求
一、人文一詞的含義
二、科學與人文的分裂
三、法律符合人性的發展嗎
第二節 法律的生活與道德的生活
一、主動服從道德的積極生活與被迫服從法律的消極生活
二、基於情感的生活與基於理性的生活
三、著眼於和諧的生活與著眼於公平的生活
第三節 道德的法律化與人性的異化
第五章 道德法律化的法律難題
第一節 普遍性道德的虛無和法律道德根基的虧空
一、自然法:法律的道德基礎的奠定
二、法律道德根基的虧空:道德相對主義及其實證主義
第二節 道德的碎片化和法律的整體性的破裂
一、個人主義與道德的碎片化
二、法律整體性的破裂
第六章 道德秩序能否重建:從道德的法律化到法律的道德化
第一節 道德法律化的現實需要和法律秩序的缺憾
一、人性的敗壞
二、法律的明確性
三、道德的脆弱性
第二節 從道德的法律化到法律的道德化
一、從道德的法律化到法律的道德性
二、從法律的道德性到法律的道德化
第三節 從法律秩序向道德秩序轉化的可能性
第七章 法律秩序向道德秩序的轉化之一:法律的道德性
第一節 道德的劃分:內在道德與外在道德
第二節 法律的內在道德性
一、內在道德與道德真理
二、法律的內在道德性與情理
三、法律的內在道德性的實現:情理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
第三節 法律的外在道德性
一、法律的外在道德性和道德的整體性
二、道德與法律的體用關係
第八章 法律秩序向道德秩序的轉化之二:法律的道德化
第一節 守法義務的實現:法律道德化的橋樑
一、守法義務的產生
二、守法義務的實現:從“必須”到“應當”
第二節 守法:從權利主張到守法義務
一、權利本位的前提
二、權利本位和義務本位在道德上的差異
三、從權利主張向守法義務的過渡
第三節 人性轉變和道德秩序的實現
一、法治社會裡的人性狀態
二、從低度法治到高度法治再到德治
三、道德秩序下的人的自由與解放
第九章 法律道德化的實現機制:知行合一
第一節 道德領域和法律領域中的知行合一
一、從道德真知到道德行為:道德領域內的知行合一
二、從知法到行法:法律領域內的知行合一
三、兩種不同的知行合一的內在關係
第二節 知行合一與法律的道德化
一、從知法與行法的合一走向法律的道德化
二、法律道德化是道德踐履的過程
第三節 法律道德化的難點:守法的道德義務何以實現
一、道德義務實現的困境
二、履行守法義務的回報
三、實現守法義務的保障
第十章 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相互轉化的基礎
第一節 道德與法律的區別和共性
一、法律與道德的區別
二、法律與道德的共性
第二節 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相互轉化的樞紐:正義
一、正義(公正):一種最低限度的道德
二、正義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的基本出發點
第十一章 當代中國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問題
一、當代中國道德法律化問題產生的背景
二、道德法律化在立法層面的爭議
三、社會價值變遷和司法領域的道德法律化
四、善意守法和法律的道德化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