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險

法律保險是一種預付公益機制,當事人在法律糾紛發生前,進行法律風險的規避。

對象

法律保險是參保對象在一天二十四小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如債務糾紛、意外事故、暴力事件等突發性情況,律師即時到場協調、取證保證人生安全的服務。

區別

法律保險與傳統人生保險,在服務內容和形式上有很大區別。

傳統人生保險的產品種類繁多,按照保障範圍大致可以劃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傷、病風險為保險責任,使被保險人因傷、病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得到補償的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其中人壽保險的業務範圍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

生存保險:以約定的保險期限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養老年金保險。

死亡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兩全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和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共同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簡易人身險。

法律保險是指參保對象在一天二十四小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如債務糾紛、意外事故、暴力事件等情況,律師第一時間到現場協調、取證維護參保對象的權益的服務。此概念的服務內容最早出現在是在香港電影中的經典橋段:“有什麼事等我律師來”。後經相關專家為其下了定義,為保險類目新添一位別致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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