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法律、經濟學與倫理》是首部系統性地縮小法律的經濟分析與溫和倫理學之間分歧的著作。的確,法律的經濟學分析是一種影響重大的分析方法,但是由於標準的成本收益分析(CBA)僅根據結果而對福利進行評價,因此這種方法也容易引發爭議。溫和倫理學認為實現人的自主權、基本自由、告之實情與信守承諾等方面的價值比提升結果的福利更為重要。它認為追求好的結果也應受到各種倫理約束。僅當可以取得足夠好的結果或者可以避免足夠差的結果時,才可以突破這些約束。而溫和倫理學與盛行的道德直覺與法律原理保持了一致,不過其在方法論上也缺乏嚴謹性和精確性。
艾雅爾·扎米爾與巴拉克·梅迪納的研究表明,可以在保持法律的經濟學分析方法論優點的前提下,克服經濟分析在規範性方面的缺陷,認為融入倫理約束可以使分析更嚴謹。他們討論了各種方法對倫理約束建模。扎米爾與梅迪納建議,通過閾值函式來確定違反道義論約束的任何行為或規則的可容許度。
《法律、經濟學與倫理》提出了閾值函式的一般結構,分析了閾值函式的基本要素,還闡述了對此可能的一些反對意見。並具體以契約法、言論自由、反歧視法、打擊恐怖主義及法律家長主義等幾個法律領域為例,闡明了受約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套用。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部分 理論篇
第一章 經濟分析中的唯結果主義特性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規範經濟學
第三節 唯結果主義及對它的批評
第四節 對唯結果主義缺乏約束的批評的回應
第五節 對唯結果主義要求太多的批評的回應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二章 閾值倫理學及對它的批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對倫理學的概括性批評
第三節 對閾值倫理學的批評
第四節 本章結語
第三章 私人道德與公共道德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私人單位與公共部門之間的區別
第三節 區分做與允許做
第四節 區分故意與預見
第五節 區分私人行為與立法行為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四章 構建閾值函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閾值函式的一般結構
第三節 與閾值有關的各種收益與成本
第四節 閾值的形式與大小
第五節 其他問題
第六節 閾值選擇
第七節 本章結語
第五章 可能的反對意見
第一節 破壞了經濟分析的規範中性
第二節 量化和貨幣化的困難
第三節 設定的約束水平太低
第四節 有損法律的表達功能
第五節 本章結語
第二部分 套用篇
第六章 打擊恐怖主義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打擊恐怖主義的經濟分析
第三節 反對傷害個人的倫理約束與打擊恐怖主義
第四節 對故意傷害進行受約束的經濟分析
第五節 對非故意傷害進行受約束的經濟分析
第六節 既涉及故意傷害,又涉及非故意傷害時的處理方法
第七節 本章結語
第七章 言論自由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理論背景
第三節 言論自由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對它的批評
第四節 反對言論自由規制的倫理約束
第五節 受約束的成本收益分析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八章 反歧視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當前的法律規範
第三節 歧視的動機
第四節 標準的規範經濟分析
第五節 將倫理約束融入經濟分析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九章 契約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對契約法的經濟分析
第三節 倫理約束與契約法
第四節 對錯誤與虛假的意思表示進行受倫理約束的經濟分析
第五節 違約救濟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十章 法律家長主義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家長主義:分類及主要觀點
第三節 對家長主義的規範經濟分析
第四節 融入倫理約束
第五節 本章結語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