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法定檢驗是指商檢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規定的進出口商品或有關的檢驗檢疫項目實施強制性的檢驗或檢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法定檢驗只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屬於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未經檢驗合格的,不準出口;屬於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使用。實施法定檢驗的範圍是指列入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簡稱"目錄")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目錄"由國家商檢部門制定和調整,並公布實施。法定檢驗的內容是指確定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合格評定程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註冊、認可和批准以及各項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