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守

語出:《孟子·離婁上》:“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明唐順之《與呂沃洲巡按書》:“若夫有司,則雖憫雨恤災,儘力周旋,顧其力能行於法守之所及,而不能行於法守之所不及。”

解釋:

1.謂按法度履行自己的職守

詞語分開解釋:

法:法fǎ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
守:守shǒu保持,衛護:守成(在事業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愛護自身,保持自己的品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