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茶座-第13輯

茶館與法院【法治漫談】 對法律規則的反思——與羅納德·J·艾倫教授的對話【法學札記】 為司法官者,該如何看待“實在證據"【身邊法事】

內容介紹

在中國,茶館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大約於唐代便有雛形,於宋代漸成規模。至明清則已為時尚。古往今來,茶館的名稱很多,如茶樓、茶肆、茶坊、茶店、茶居、茶社.茶藝館等;種類也很多,如只供飲茶閒談的清茶館,專賣粗茶的野館,兼賣點心酒菜的葷茶館,帶有說書唱詞的書茶館,兼供下棋打牌的棋茶館,表演茶道的茶藝館等。茶館的基本功能是供人們喝茶、休閒、娛樂、洽談,但是也曾經“客串”過調解糾紛、解決矛盾的場所。在舊中國,時有糾紛雙方相約到茶館商談解決辦法或條件,即俗話所說的“吃講茶”或“吃品茶”,而且往往有調解人或評判人在場調停乃至仲裁,於是,茶館也就有了一點法院的功能。 筆者到世界各國訪問,很喜歡參觀當地的法院,不僅要旁聽審判,而且要欣賞其建築布局和雕塑繪畫。在筆者看過的法院中,有的高大威武,有的精緻玲瓏:有的古香古色,有的現代摩登;有的令人感到莊嚴肅穆,有的讓人感到親善平和。法院的基本功能是定分止爭,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安定。為此,法院既需要威嚴性,也需要親民性。古代法院的設計往往注重前者,而現代法院的設計則更加強調後者,包括設有專門供律師和當事人休息、談話乃至飲萘或咖啡的場所,於是,法院似乎也有了一點茶館的功能。有茶,就會有茶館;有法,就該有法院。現在,有些超豪華的茶館的門檻很高.門臉很嚇人,讓人望而卻步;有些法院的門檻也很高,門臉也很嚇人,讓人敬而遠之。近聞有些地方出現了一種“返古”現象,鄉民在遇到糾紛時不去法院,而是由當地“長老們”調解或進行“神明裁判”。這很值得我們從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務工作的人深思。竊以為,茶館的門檻過高,百姓可以自己回家解決飲茶的需要,於國於民並無大害;但是,倘若法院的門檻過高,百姓都自己去尋找解決糾紛的途徑,那對社會來說就是後患無窮了。

作者介紹

【卷首語】 何家弘 茶館與法院
【法治漫談】 夏勇 十字路口話法治
郭明瑞 也談徵收
柳經緯 平遙古城楹聯中的法律文化
肖金明 便民服務中心:意義與問題
劉立霞 對法律規則的反思——與羅納德·J·艾倫教授的對話
【法學札記】 龍宗智 大學的精神——在2006屆研究生畢業典禮暨學位授予儀式上的講話
徐學鹿 學者·時代·責任
崔敏治學三忌
路見 論文答辯的技巧與方法
關保英 我國行政法學研究中知識分配偏失談
張成敏 論不可理喻——近代以來無罪推定怪現象之考察
【法苑隨筆】_林來梵 文人法學
劉武俊 “富士康訴訟”與中國法治的積弊
陳翔熙 “司法功夫茶”隨想
劉子平 為司法官者,該如何看待“實在證據"
【身邊法事】 呂忠梅 松花江污染:不能被法律遺忘
傅達林 “法律六進”與“蘇格拉底之死"
周大偉 聊聊北京胡同,說說城市規劃,談談法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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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棟 哥倫比亞大學與中國人
時延安 司法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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