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黨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的重要命題,這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代背景下對我國法律服務事業發展思路和目標的科學概括,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法律服務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為新世紀新階段推動法律服務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為拓展和規範當前以及今後一段時期的公證工作,指導和推動公證工作不斷加快改革發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服務,結合當前公證事業的發展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緊扣主題,把握機遇,在改革創新中發展公證事業
(一)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既是黨和國家對法律服務事業二十多年來實踐經驗的概括和科學總結,也是公證工作今後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拓展,要求公證工作積極開闢服務新領域,探索服務新方式,更好地發揮公證制度的功能與作用;規範,要求公證工作在健康有序的軌道上進行,重點是規範公證服務主體、服務程式、服務秩序、規範公證工作的管理。拓展與規範並舉,是公證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二)圍繞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黨的十六大提出了一系列經濟社會發展與深化改革開放的任務,使我國公證事業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治職能和管理方式,必將更加注重發揮公證制度的職能;完善訴訟程式,提高司法效率,必然更加重視證據的效力;人民民眾物質文化生活的不斷提高,法律意識的日益增強,對高質量、多層次的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也將不斷增加;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穩定經濟與社會秩序,需要更加充分地發揮公證工作的職能作用。
(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主要任務,要以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推動公證體制改革,規範公證機構內部運行機制,實現公證體制的創新;著眼於強化公證的預防糾紛功能,進一步發揮公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的職能作用,實現公證業務創新;以探索和建立中國特色的公證管理體系為目標,完善司法行政機關與公證行業協會“兩結合”管理辦法,實現管理體制創新;立足國情實際,借鑑國外有益經驗,對公證制度的功能定位、性質等進行深入研究,努力實現公證理論創新。通過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公證法律法規體系,開拓公證工作服務領域,豐富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在2010年初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公證法律制度。
二、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積極拓展公證法律服務
(四)拓寬思路,開闊視野,抓住機遇,努力開闢公證法律服務新領域。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員協會要圍繞國家信用體系建設,切實發揮公證制度在防範風險、化解糾紛、減少訴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中的職能作用;特別是圍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樹立“大服務”的思想,積極介入,大膽實踐,使公證業務不斷深入到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擴大公證服務的覆蓋面。
(五)不斷研究、探索公證業務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公證機構及其公證人員要以高質量、高效率的服務,努力贏得社會和人民民眾的信賴與支持。一是鞏固和發展金融、房地產、涉外、政府採購、資金監管、電子商務、提存等經濟、民事領域裡已經較為成熟的公證業務,做精做細,使公證真正滲透到這些領域的全過程並發揮更加顯著的作用。二是通過積極研究和推進,把能充分體現公證證明效力的業務做大做強,比如通過增強公證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等服務中的實際效果,爭取公證法律服務更廣闊的空間。三是及時發現並研究經濟社會生活領域的新變化、新需求,主動提供綜合性、全方位的公證法律服務。拓展公證業務要克服隨意性和盲目性,確保合范性,遵循公證工作的內在規律,體現公證工作的本質要求。
(六)積極開展面向基層、面向社區、面向民眾的公證法律服務。公證工作要堅持深入農村,為農業發展和農村改革與穩定提供及時到位的法律服務。積極做好包括農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權轉讓、農產品購銷契約、農村金融信貸經濟公證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以及租賃、贍養、繼承等方面的民事公證事項。今後,大中城市的公證處都要與一個或多個社區建立聯繫點,簽訂服務協定,向社區居民發放服務聯繫卡,設定服務指示牌,向居民解答法律諮詢,辦理公證事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公證處、公證員都要積極為殘疾人、老年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幫助。
(七)加強面向社會、面向民眾的宣傳,進一步擴大公證的影響。要綜合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介,結合典型案例,大力宣傳公證制度的產生、發展及其在穩定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保障國家法律正確實施中的功能、作用,宣傳和普及公證法律法規知識,為公證事業的發展奠定更加廣泛、堅實的社會基礎。
三、健全公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切實規範公證法律服務
(八)完善公證法律體系。目前,公證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03年立法計畫。要積極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公證法(草案)2003年年底由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建立健全公證機構法人保障機制和內部運行機制,制定公證員執業證管理暫行辦法、公證處審批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公證員助理(或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公證機構冠名辦法、公證行業懲戒辦法、公證行業反不正當競爭規約等。
(九)規範公證法律服務主體。加強公證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進一步提高公證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認真落實《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紀法規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維護最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公證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使公證行業成為國家誠信體系的建設者和捍衛者。提高公證員準入標準,從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的人員中選錄公證員。研究適應當前公證行業現狀、能夠吸引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各種機制和辦法,改善和提高公證隊伍的人才結構和整體素質。按照《2002-2006年公證員教育培訓規劃》,精心安排,周密實施,努力使現有公證員達到《規劃》要求的學歷標準。尊重公證工作的規律,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原則,借鑑國際通行做法,根據各地經濟、人口、交通狀況及公證需求量,合理配置公證機構和公證員,近期各地一律暫停批准設立新的公證機構;研究和推進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公證機構設定、名稱、業務管轄、收費標準等配套改革措施,保障公證行業有序、健康地發展。
(十)進一步提高公證服務質量。規範和明確公證業務程式與質量標準,建立公證行業誠信保障體系,提升公證的公信力。要把公證質量作為衡量公證工作的主要標準。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行業組織要從各自的職能出發,儘快建立健全公證質量標準及公證質量保障與監督制度。通過實行公證責任保險和公證責任賠償制度等,形成配套、有效的公證職業風險防範與化解機制,為提高公證的公信力提供保障。
(十一)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公證員協會要抓緊制定並實施公證行業反不正當競爭規則、公證員懲戒規則;及時受理和調查對公證處和公證人員的投訴,對違法違紀行為予以行業懲戒;儘快建立公證行業違法違紀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對提供虛假信息,採取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損害公證質量和信譽、產生嚴重後果的公證處和公證人員,由司法行政機關嚴格依法處罰。
(十二)加強檢查監督。適應下放辦證審批權和推行主辦公證員負責制的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員協會必須強化對公證工作的監管。從今年起,各公證處每年進行兩次內部檢查,重點檢查規章制度和相關措施、公證書質量、公證專用紙使用管理以及公證人員的職業操守等。
四、推進公證體制和其他各項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證管理體系
(十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摒棄部門利益觀念,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批覆的精神上來,堅決貫徹落實《方案》的有關要求,積極穩妥地推動公證體制改革。現有符合條件的行政體制公證處要改為事業體制。
公證機構內部要加大自身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儘快建立健全與體制相適應的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社會保障等各項配套措施。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商,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幫助公證機構在稅收和財務管理方面進一步理順關係,減輕負擔,解除公證人員的後顧之憂。
(十四)繼續深化公證文書改革,大力推行要素式公證書。繼續推廣主辦公證員負責制,加快公證員隊伍的職業化進程。在公證行業內部形成注重知識更新、善於學習、重視理論研究的良好氛圍,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
(十五)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司法行政機關在公證管理工作中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巨觀指導,主要做好組織起草公證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批公證處的設立、公證員的考試、考核、任命和業務轄區的指定;指導公證業務工作,開展對公證質量和公證處、公證人員執業行為的檢查、監督工作,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指導和監督公證員協會的工作。
加強行業協會組織建設。今後三年,省級公證員協會要基本實現按行業組織模式運作,有條件的地方要做到與司法廳(局)公證管理部門分離。逐步提高執業公證員在各級公證員協會中的比例。協會秘書長由司法行政機關推薦,負責協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各級公證員協會主要職責是:制定行業規範;對公證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方面的教育與培訓;開展公證業務和理論研究,面向社會宣傳公證;維護公證人員的合法權益。
建立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司法行政機關與公證員協會既要有所分工,又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實規範公證工作的各項制度、措施。要建立例會制度,共同研究工作,及時通報情況;有關會議應互相派員參加;協會作出重要決策包括出台行業管理規範前,應徵求司法行政機關的意見;一些重要活動,如公證質量檢查、公證隊伍素質教育等,應統一部署,共同開展。
(十六)加強公證管理工作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自身指導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作風正、懂業務、肯鑽研、會管理。今後兩到三年內,法務部和各省(區、市)司法廳(局)應分期分批將現有公證員全部輪訓一遍。
(十七)重視和加強理論研究工作。關注與當前公證改革發展密切相關的重點課題,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開展研討,推動公證工作理論指導水平。利用中國公證員協會已經加入國際拉丁公證聯盟的有利條件,注意廣泛了解和學習借鑑各國公證制度的先進做法和有益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公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