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泉州市泉港區地方稅務局前身為泉州市地方稅務局肖厝分局,成立於1996年12月,2000年12月隨著泉港區的成立,正式定名為泉州市泉港區地方稅務局。現內設6個科室,下設5個基層分局和1個稽查局,負責泉港區域內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現有幹部職工56人,其中:公務員53人、職工3人。黨員43人,占總人數76.8%;大專以上學歷46人,占總人數82.1%。“十一五”期間全局累計組織各項收入29.65億元,年均遞增18.07%,其中稅收收入22億元,年均遞增16.6%,社保“兩費”累計入庫3.79億元,年均遞增15.46%。幾年來,區局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務工作宗旨,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創新發展為主線,牢記“帶好隊、收好稅”這一根本,努力抓好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核心業務,以“情暖納稅人,滿意在地稅”活動為載體,以創建學習型、創業型、服務型、廉潔型、和諧型地稅為抓手,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效能建設和文明創建活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在“堅持科學發展、服務海西先行、共建和諧地稅”上下功夫。區局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福建新長征突擊隊、泉州市理論進基層示範和泉州市十佳職業道德先進集體,連續六屆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機關黨支部被評為“泉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區局工會被評為市級“先進職工之家”,區局和下屬5個基層分局、稽查局實現市級青年文明號“滿堂紅”,南埔分局被授予福建省“青年文明號”,稽查局、南埔分局分獲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直屬分局榮獲省“五一”勞動獎狀,辦稅服務中心榮獲省級“巾幗文明崗”、“福建省三八紅旗集體”、“全市地稅系統十佳文明徵收視窗”、“泉港區首屆十佳文明視窗”等榮譽稱號。機構組建以來,全區地稅幹部百餘人次受到省、市、區各級表彰。
榮譽只代表過去。懷著對稅收事業的執著追求,泉港地稅人將與時俱進,“不須揚鞭自奮蹄”,繼續譜寫三個文明建設的新樂章,共同創造泉港地稅事業的新輝煌。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區局機關公文;負責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辦理區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督查區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人事監察科負責全區地稅系統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有關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後備幹部以及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地稅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系統出國(境)的審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地稅系統人事檔案;制定全區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效能建設;按照《黨章》、《行政監督法》履行職責;負責本局的黨團、工會、婦女、青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系統稅務人員的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計畫財務科匯總分析全區地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本局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全區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稅政管理科負責全區地稅系統各項地方稅收政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負責稅收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協調與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涉外稅收優惠的審核和涉外稅收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負責和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等財務會計制度,配合企業主管部門,加強行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集體企業主管部門行政管理費預決算的審核工作。
規費徵收管理科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的農村教育費附加、工會經費、江海堤防維護管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征管信息科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稅收征管辦法、制度、規定等;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指導、制定、審核會簽、彙編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負責協調解決征管工作中的爭議問題;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負責地稅系統征管業務規程的規範管理;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負責管理延期繳納稅款工作;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和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擬定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務聽證、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制定行政處罰工作制度;負責擬定和解釋稅務行政執法責任、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重大案件審理等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務司法方面的鑑定、解釋工作,對外出具稅收法律意見書;負責定期對區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負責稅收課題專項調研的組織及評選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維護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