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事務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全市人防工程、指揮、通信、警報和重要經濟目標的建設管理和防護。

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審核審批和人防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依法收繳中心市轄區易地建設費。

(三)負責全市人防指揮通信系統的建設,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及各項保障方案並檢查落實;

負責人防信息保障和防空警報建設,指導建設人口疏散基地和避難場所,做好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儲備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

(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大力普及市民的防空防災和應急救援知識;

開展人防科學技術和人防理論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六)健全完善防空防災相結合機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指導人防救援專業隊伍、志願者隊伍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防空防災演練。

(七)負責城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配合城市防衛和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八)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職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4個科。

綜合科

承擔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承擔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提案議案、信訪、安全保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

責會計核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機關準軍事化建設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人:周曰花

行政審核審批科

擬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防公共工程、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監督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組織已建人防工程平時與戰時的功能轉換;負責中、小型公共人防工程審批和城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審核審批、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收繳中心市轄區易地建設費等工作;

負責大型人防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查轉報、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廠資格的初審轉報、人防工程建設監理資質審查轉報、登記備案;

負責中心市轄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設施的拆除、報廢工作和拆除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審批;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人:林其墩

指揮通信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防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系統的業務建設,監督、指導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組織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和人口應急疏散隱蔽(掩蔽)演練,指導民防應急救援專業(特種)隊伍、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落實裝備器材和經費保障;

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防災預警系統,擬定民防信息化規劃、計畫及保障方案;

負責人防專項戰備救災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應急救援資金和物資的籌集、儲備、使用和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民眾應急避險場所和疏散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參與組織民眾的疏散防護行動,組織實施在校學生的人民防空知識教育。

負責人:王建民

法規科

負責起草、審查、審核人民防空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法律知識。

負責人:陳宗榮

人防通訊站(事業單位)

保障實施人防通訊、預警系統的建設規劃和計畫;承擔市人防通訊的值勤任務;負責市人防通訊設備、警報的管理與維護;為黨政機關和搶險救災通訊保障;承辦有關人防通訊的其他工作事項。

負責人:耿連江

人防設施維護管理站(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根據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發展規劃和計畫要求,承擔落實平戰轉換措施的具體工作;管理全市人防公共工程設施,做好人防設施的維護、保持人防工程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根據受權委託、組織開展人防工程設施的開發利用工作,發揮人防工程設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組織做好人防工程設施的安全防事故工作。

負責人:何榮淺

“991”工程管理處

戰時保障市領導、市國動委和重要的職能部門的安全防護,保障不間斷地實施人民防空作戰指揮;

嚴格按照國家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規定和維護管理技術規程的要求,對工程的設備、設施系統進行維護保養,使之長期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滿足戰時指揮防空襲鬥爭平時指揮搶險救災的需要。

負責人:李雲鵬

發展歷程

泉州市1951年成立了人民防空委員會。1971年在第三次全國人防會議上被確定為國家人防重點城市。1995年9月泉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成立後,人民防空委員會作為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之一,更名為人民防空辦公室。1996年南京軍區批准,福建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又將石獅、晉江、南安、惠安列為福建省人防重點城市。

1997年《人民防空法》頒布後,特別是全國第四次人防工作會議以來,在市、縣兩級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的高度重視和直接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幫助下,泉州人防工作堅持貫徹“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方針,以人防“準軍事化”建設和建立“六個體系”、提高“四種能力”為目標,紮實推進人防全面建設,取得可喜的成績,先後被國家、南京軍區和福建省評為人防工作先進單位、人防工程建設先進單位、人防“準軍事化”建設先進單位,多人被評為全國、福建省人防先進工作者。

一是人防機關的機構編制比較健全。市人防辦內設綜合科、工程科、指通科、法規科四個科室,並成立了人防通訊站、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站和“991”管理處3個事業單位。2000年第二輪機構改革後,八個縣(市、區)單設了人防辦,市三個中心區和泉州經濟開發區成立了人防辦,與建設局合署辦公。目前,全市人防在編幹部職工近100人。

二是人防工程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經過“十五”和“十一五”期間的大力發展,全市人防工程面積比九五末增加了20倍,市中心區人均防護面積達到了0.61平方米。同時,加大公共工程建設,建成一批規模較大、防護較強、功能齊全、信息化和自動化水平較高的人防地下指揮中心;而且,市縣兩級人防辦注重開拓創新,堅持把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開展單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建成了6000平方米的市直機關隱蔽部、7300平方米的泉州市中山公園人防工程、24000平方米的石獅市地下商業步行街人防工程。

三是人防工作向基層延伸。在南安市水頭、洪賴、梅山鎮基層建設試點的基礎上,全市各縣(市區)依託鎮(街)行政機構陸續成立了人防工作站。目前,德化縣、惠安縣所有鄉(鎮)全部成立人防工作站,晉江、石獅所有重點設防鎮均成立人防工作站。其中,晉江市安海鎮、陳埭鎮、靈源街道率先開展民用建築結合建設人防地下室的工作,為全市重點設防鎮“結建”工作的開展摸索出了一套好經驗。

四是人防通信指揮建設得到了全面加強。隨著人防軍事鬥爭準備的深入,人防通信指揮地位越來越引起重視,警報實現聯網和控制自動化,研製68千瓦大功率機動警報器,提高了警報抗毀能力和二次報警能力,全市警報音響覆蓋率達98%。依託已建成的指揮工程加快指揮平台建設,目前已建成微波衛星、短波單邊帶、全球定位、空情接收等通信指揮系統。2005年以來,多次保障了總部、南京軍區、福建省軍區組織的軍事演習,發揮了良好的作用,接受了實戰檢驗,得到各級首長的肯定。目前,人防指揮平台與軍隊專網、省人防二級網、地方公眾網、政務網實現互通互聯,資源共享。

五是人防工程平戰結合工作紮實推進。數年來,人防辦充分挖掘人防工程潛力,加強了以舊人防工事為重點的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市區舊體育場和鐘樓片以及清源山一線的“二片一線”公共人防工程得到了改造和有效維護管理。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以市政府的名義頒布了加強人防設施保護的《通告》,強化人防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近年來,還認真探索了已建人防“結建”工程的管理辦法和平戰轉換方案,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工程平戰結合的利用率71%左右,年產值及營業額2160萬元,上交國家稅收93萬多元,利潤近160萬元,長期從業人員500多人。

六是人防疏散體系建設和重要經濟防護目標得到較大進展。隨著國家應急準備的深入,我們根據泉州實際情況對適應未來軍事鬥爭的“防空襲預案”、“應急行動方案”作進一步完善,各項保證計畫也逐漸完備。目前,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全市重要經濟目標,已基本建立防護體制,制訂平戰轉換方案,落實防護責任人,明確了防護工作職責,少數單位還成立了民兵防空連。

這兩年,我們又下大力抓好疏散體系建設,制定了疏散方案,明確了疏散時機和疏散對象,建立了疏散指揮機構,落實了疏散保障計畫,演練了疏散課目,特別是疏散地域建設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取得了突破,永春北硿疏散基地示範點一期工程已竣工,並於2007年舉行了掛牌儀式。目前,該基地已建立了組織指揮機構,明確了職責,居住、醫療、教學已基本完善,並達到了通信、通電、通路、通水的要求。

七是人防宣傳教育工作深入有效。始終把人防宣傳工作作為推進人防工作整體發展的關鍵環節來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網路宣傳人防工作,堅持把人防知識教育納入國防教育體系,深入學校、深入社區、深入行政機關、深入企業。同時,結合每年9月1日防空警報試鳴,組織了相應的防空襲疏散演練,編印2萬多冊人防知識和技能指導手冊分發給廣大市民,並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等主流媒體開展人防知識宣傳。

此外,確定每年12月為中學生“三防”演練月,到目前為止,全市已有45所中學、近400個班級開展了“人民防空知識教育”課 。各縣市區還結合各自特點開展了人防知識與技能競賽、人防圖片巡展、人防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有的縣(市、區)還設立人民防空教育館,在社區辦起了人防宣傳欄等等。

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遵循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編制《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公眾信息網站(“中國泉州”政府入口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市人民防空的信息公開由市人防辦綜合科負責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人防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市人防辦綜合科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辦事程式和辦事指南;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人防易地建設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人防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人防科研狀態;

人防執法狀態;

人防工程建設配套服務、設備、審圖、監理市場準入情況;

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課程設計情況;

人防工作動態;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泉州市人民防空公眾信息網站(“中國泉州”政府門戶網)上公布。

(二)公開形式

1、在泉州市人民防空公眾信息網站(“中國泉州”政府門戶網)上公開

2、在泉州市檔案館、市區公共圖書館等設定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信息。

3、通過市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人民防空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人民防空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人防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獲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動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必提出申請,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途徑獲取:

1、登入泉州市人民防空公眾信息網站(“泉州人防”入口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尋工具查找。

2、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的公共查閱室、資料獲取點獲得人防主動公開信息;也可從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等媒體獲取人防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人民防空信息。

(一)人民防空辦公室受理人民防空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1、書面申請(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市人防防空辦公室綜合科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齊雲路後墩頭76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當面申請及諮詢:市人防辦

如需向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當面申請公開信息或者諮詢相關申請事項,請向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遞交書面申請或諮詢。

辦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齊雲路後墩頭76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泉州人防”入口網站直接填寫並遞交電子版《泉州市人民防空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應填寫準確、完整。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泉州人防”入口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準確、完整填寫後向受理機構送交。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

採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1、形式審查

申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式,並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則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做出更改、補充。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條例。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人防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6、處理人民防空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按照“泉州人防”入口網站的依申請公開欄目發布的“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依申請公開人防信息工作流程圖”執行。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人民防空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人民防空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有效證明,人防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辦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本級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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