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二)組織實施區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指導、監督區機關各部門後勤事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區機關後勤系統先進單位、個人的評比和表彰工作,提高后勤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承擔或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來我區的內賓接待服務工作;承擔區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接待服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管理區機關所屬賓館和接待用車。
(四)負責區機關公務車輛的管理和公務用車制度的改革;制定車輛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審核汽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報廢事項;負責區機關公務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車輛牌證管理以及定點維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區機關公用車輛年檢和駕駛員年審及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區領導(含離退休的區領導)日常公務用車以及大型會議、活動的用車。
(五)負責區機關辦公用房的基建、調整、使用和修繕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部分辦公用房和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區機關開發建設經濟實用房和區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綜合管理區機關房地產,管理區機關土地使用權。
(八)負責區機關及處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和“四防”工作,維護機關辦公區的交通秩序和上訪秩序,協助處理機關內部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
(九)負責區機關的機關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綠化美化和人民防空工作。
(十)管理本系統行政經費;參與區機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協調局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的調研、擬定工作;負責擬定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檔案及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文秘、信息、督查、保密、檔案、會務組織、接待工作;負責區級大、中型會議和大型活動的會務保障和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各會議室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財務室
負責局機關有關部門行政經費、事業經費的管理及財務審計工作,制訂局機關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基建、維修資金和公積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運行的監督審查工作;負責財務檔案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出租房屋、資產的契約管理,收取房屋、資產出租管理費。
三、車管辦
負責區級機關的公務用車編制、車輛更新計畫的申報、車輛資料、車輛牌證以及定點維修的管理工作;負責駕駛員的管理,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帳,對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確保行車安全。
四、水電班
負責機關辦公樓空調系統的維護、保養、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區、住宅區的供、配電設備的檢測、 維護和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樓梯、門、電茶水爐、增壓水泵、照明器材、防意外災害設備的檢測、維護、安全運行等的管理工作。
五、通訊收發室
負責區級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通訊通信的建設、管理和對外通信設備、安全監控設備的檢修、保養以及安全運行、值班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領導、辦公室郵件、報刊、雜誌的郵寄、收發工作。
六、安全保衛室
負責機關大院的管理,指導、協調區級機關辦公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值班傳達和治安秩序的管理;協助公安部門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配合信訪部門做好來訪、上訪人員的接待、疏導工作。
七、文印室
文印室負責列印、複印、裝訂以區機關名義的各類檔案和各類檔案材料。做好日常軟體的維修及防塵、防病毒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