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河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名為河源市直屬機關事務處,成立於1988年,2002年8月根據《關於市直屬機關事務處更名的批覆》(河機編[2002]36號),更名為河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如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後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市直機關後勤管理的工作計畫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機關的事務、會議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3)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領導的生活服務和物資供應。
(4)負責管理市直機關有關單位(包括臨時機構)的行政經費和預算外經費開支,編審各項經費預算決算。
(5)負責市直機關大院辦公樓、市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住房的規劃、建設、改造、修繕、購買、分配和管理;負責機關範圍內周轉房的分配和管理。
(6)負責市直機關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國資部門界定要管理的流動資產)的管理工作。
(7)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維修、報廢申報和市領導工作用車以及機動車輛的調配、管理工作。
(8)負責轄區內市直機關辦公樓、公共場所的水電、通信、會議室的管理工作。
(9)負責轄區內園林綠化、美化和環衛、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10)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1)辦公室
協調本處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會議、秘書、信息、檔案、文字列印、機要、保密、信訪、督查、組織、工青婦、計畫生育、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職稱技術等級考核評定的鑑定、幹部職工思想教育、本處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保衛科
負責總值班室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保全隊的組織、培訓和值班管理;協調機關武警班的工作;負責轄區內單位、場所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大院內車輛通行證的發放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協助武警、公檢法等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派出所、居委會做好轄區內住宅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3)計財科
負責財會業務管理,編制年度和臨時項目預算、月終結帳年終結算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國資部門界定要管理的流動資產)的登記、建賬、清查和購置的審核、覆核、報銷。按預算計畫控制經費的使用進度;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以及市直機關財政撥款各項會議經費和市重大政務、經濟活動的經費預算和實施。劃撥二級核算單位的行政經費;負責市五套班子領導成員住院醫療保障管理工作;負責處下屬獨立核算單位財務的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社會集團購買力的控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4)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辦公樓和市領導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的日常行政後勤服務和管理;負責機關辦公樓和大院內的水電、通信、空調等電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領導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務工作;承擔機關食堂的運營和管理,為機關工作人員提供餐飲服務;負責轄區內園林綠化和辦公樓內花木、盆景的採購管理;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和辦公樓的環境衛生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5)會務科
負責市五套班子、市直機關單位召開的會議和其他大型政務活動的食、住、會場、交通、醫療保健、安全保衛的安排;負責市領導接待客人的場地安排和服務工作;負責協助市直單位舉辦大型文體活動的場地安排、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協助會議中心的管理工作,協助會議主辦單位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6)房管科
負責市直機關辦公樓和幹部、職工住房的規劃、建設、改造、修繕、購買、分配、管理等服務工作;負責所管轄的辦公區、住宅區道路、綠化、供水、供電、液化氣管道、衛生等生活設施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所管轄的機動房的管理;負責基建經費、房改經費的管理和房屋修繕經費預算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土地、房產使用權證的申辦、管理和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幹部、職工的房改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7)市機關車隊
負責市五套班子工作用車和機動公務用車的管理和調配;負責上述車輛的年審、年檢、路費、保險的申辦和管理;負責車輛裝備的技術管理,組織與監督車輛正常使用、保養和維修,合理使用油料和維修經費;負責駕駛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市府小車隊維修服務中心的經營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8)離退休幹部服務科
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離退休後的政治待遇及生活保障服務工作。
(9)市會議中心
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市五套班子、市直機關單位在會議中心召開會議的會場安排、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社會團體在會議中心舉辦各種文藝和展覽活動的場地安排;負責會議中心房屋、會場(廳)、燈光、空調、音像以及消防系統等設備的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會議中心電影、投影播放等工作;負責會議中心的園林綠化、文化廊內容策劃布置以及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會議中心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以及停車場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