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改善學生黨員活動條件,創新學生黨員教育載體,提升學生黨員教育活動實效,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活力和戰鬥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我院學生黨員、預備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條 理學院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是理學院黨委直屬的學生組織,是全體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建黨之家,負責學生黨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員設定
第四條 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構成:主任(輔導員兼任),副主任4名(本科生或研究生),分別負責黨員發展、黨員日常教育、黨員考評工作和本科研究生黨支部銜接。第三章 職 責
第五條 了解國家有關黨建和學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熟悉學校現行的黨務與學生工作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為學院學生黨建工作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第六條 協助院黨委做好黨校培訓和入黨教育各環節工作,指導學生撰寫入黨所需材料,檢查、督促各支部按時完成黨員發展工作。
第七條 負責各年級學生黨支部的銜接、協調和配合,以及全院學生黨員的政治學習、日常考勤和考評工作,定期向學院黨委進行匯報。
第八條 積極組織學生黨員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活潑的校園文化活動,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的模範作用,擴大黨組織在同學心中的感召力、影響力。
第九條 做好學生黨員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及時掌握思想狀況,分析、研究學生思想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解答學生關於黨建的相關問題。
第十條 負責學院黨員事務辦公室的制度化建設,不斷完善學院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各項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 完成學院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按時向院黨委遞交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學院黨委加強對該組織的指導和提供相應的工作設施。第十三條 加強對活動過程的監督,特別是對於黨日活動、每學期的考核活動和每學年的評優活動的監督。
第十四條 加強經費保障。設立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日常工作預算,並定期向學院匯報,以保障辦公室工作順利開展。
第五章 入黨考核答辯制度
第十五條 為不斷增強黨性修養,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的十八大報告的有關要求,結合理學院實際情況,建立積極分子入黨答辯和預備黨員轉正答辯制度。第十六條 積極分子入黨答辯和預備黨員轉正答辯,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原則。通過建立答辯制度,達到嚴格黨員發展,增強黨員意識,提高黨性修養,純潔黨員隊伍,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目標要求。
第十七條 答辯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暫定在五月,具體時間和地點可根據學院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答辯需理學院各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參加。
第十八條 答辯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由黨員代表、民眾代表組成,學院領導、輔導員等可參加會議。答辯委員會的黨員代表由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和各年級黨支部通過支部大會討論推薦產生,民眾代表由各年級團支部推薦產生。答辯委員會人數原則上應為單數,組成人員應不少於5人;
2、準備階段。答辯委員會先對積極分子入黨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同學做一次篩選,若達到要求,方可進行下一步,詳見《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入黨答辯初評標準》(附屬檔案一);
3、自我介紹。答辯人自我陳述答辯申請,主要包括匯報一年來專業學習、集體生活、理論修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進行自我批評,分析自身的缺點和不足,時間為3-5分鐘;
4、黨員答辯大會。答辯者以PPT或口頭講述等形式向大會匯報自己在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現情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情況以及自身不足和今後努力方向等,並回答答辯委員會成員提出的問題,接受大家的監督;
5、滿意度測評。第一,開展班級滿意度測評。由答辯者所在班級依據該同學日常表現情況,組織班級成員認真填寫《學生黨員班級滿意度測評表》(見附屬檔案二)。第二,開展答辯滿意度測評。答辯委員會通過聽取答辯者的情況匯報,結合自己掌握的實際情況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對該學生進行評分,並填寫《學生黨員答辯滿意度測評表》(見附屬檔案三)。班級同學和答辯大會成員應根據答辯者日常表現和述責答辯情況進行客觀評價。
第十九條 答辯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導向正確,程式規範。答辯制度應把握正確導向,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規範合理的操作程式,切實發揮好述責答辯制度的激勵和監督作用。
2、認真對待,客觀評價。答辯者要端正態度,如實地向大會匯報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黨員標準認真查找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切忌背離事實,脫離實際;答辯大會成員要按照答辯測評標準,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對黨員作出客觀評價。
3、示範帶動,黨群公認。答辯測評滿意度高的黨員須具有明顯的示範作用,並得到包括答辯大會成員在內的所有黨支部成員的普遍認可。
第二十條 答辯結果的評定
學生黨員答辯測評結果計算公式:
答辯者測評總分值S=班級滿意度測評分數×20%+現場答辯滿意度測評分數×80%
其中班級滿意度測評分數、現場答辯滿意度測評分數均取相應得分的平均值。
若答辯者所在黨支部無黨外民眾或黨外民眾少於3人的,可不再履行班級滿意度測評環節,答辯者滿意度測評總分值應等於現場答辯滿意度測評分數。
根據滿意度測評總分值將學生黨員分為四個等級:優秀(S≥90);良好(75≤S<90);合格(60≤S<75);不合格(S<60)。
選出S≥60的答辯者,進行發展。
第二十一條 答辯大會結束,由學生黨務辦公室對會議記錄進行梳理,計算滿意度測評結果,並認真填寫《積極分子答辯記錄表》或《預備黨員轉正答辯記錄表》(見附屬檔案四),並在學院宣傳欄中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第二十二條 測評結果反饋及套用。測評結果公示期滿,黨支部結合公示徵求的意見向有關學生黨員反饋測評結果及意見等。測評等級為“優秀”的可作為申報學校或學院優秀共產黨員的重要依據。對測評等級為“不合格”的學生黨員,所在黨支部要督促其認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做好重點幫扶,限期整改提高。如果年度內獲得2個院級及以上獎項可申請複議。兩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預備黨員將予以延期轉正,正式黨員將通報批評,並裝入檔案袋。
第六章 學生黨員考核制度
第二十三條 學生黨員的考核由學生黨務辦公室負責,各年級黨支部組織考核,每學期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各年級黨支部考核過程由黨務辦公室兩名成員進行監督。第二十四條 考核對象為本科、研究生黨員和預備黨員(畢業班學生黨員以書面材料形式進行考核,提交《學生黨員考核表》)。
第二十五條 考核程式:
(1)個人陳述:學生黨員按照考核要求,上台進行PPT展示,5分鐘自我陳述。
(2)民眾打分:各年級黨支部組織年級大會,並根據學號每班隨機抽取5位民眾代表(共25位)進行打分,取平均分。
(3)公布結果:對民眾評議的結果進行匯總,平均分達到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滿70分為不合格。
(4)結果申訴:對考核不合格的黨員給予申訴機會,由學生黨務辦公室進行覆核,最終不合格的預備黨員將予以延期轉正,正式黨員將通報批評。
第七章 學生黨員評優制度
第二十六條 學生黨員的評優由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負責組織。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優。第二十七條 學生黨員評優程式:
(1)個人申請:年級考核合格的學生黨員,進行個人申請,填寫優秀黨員申報表並上交相關證明材料。
(2)年級評議:根據年級民主評議情況,按年級黨員人數的15%推薦優秀黨員候選人。
(3)學院考核:學院組織成立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按所有學生黨員人數的10%評出學生優秀黨員。
(4)院內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評選為院優秀黨員。
第八章 換屆考評制度
第二十八條 為進一步完善學生黨員教育,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現對學生黨員事務辦公室實行學期換屆制,辦公室的評選實行公開申報和組織推薦的原則,具體請參閱《理學院黨員事務辦公室招聘報名表》(附屬檔案五)第二十九條 申請基本條件:
(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二)熟悉黨務工作,有一定的理論功底;
(三)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要求學習績點在3.5以上,具有責任心、能吃苦;
(五)沒有擔任其它學生組織職務,沒有受到各種處分。
第三十條 評選小組由院領導和年級黨支部統一安排。
第三十一條 評選開始後的一周內學院按評選要求完成審核、匯總工作,並將評定結果在學院範圍內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後,即可上任。
第三十二條 學生對評選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學院公示期間向本院評選小組提出書面申訴,院評審小組應在接到申訴後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做出書面答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在上述規定日期後提出的申訴,院評審小組可以不予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