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科技局

市科學技術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科學技術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對全市科學技術的管理、指導和服務。主要職能是:
(一)
(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科技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培育高新技術產業及高新技術企業,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四)負責擬訂科技促進“三農”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有關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學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縣(市、區)工作,指導科技扶貧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推動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七)研究制定有關科技財務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組織協助科技信貸管理與使用。
(八)負責組織全市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九)牽頭負責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負責擬定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與措施;負責政府間、企業間雙邊、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申報、獎勵、保密以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廣等工作,負責市內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審批、登記。
(十二)指導、協調各部門及各縣(市、區)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根據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負責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目標實行考核。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及科技情報工作;負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室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廳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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