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五)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河池市計畫生育協會、河池市計畫生育藥具站的業務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河池市委員會、河池市人民政府關於河池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河發〔2009〕27號),設立河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考核督查職能。
(五)加強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和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全面貫徹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協助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全市計畫生育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河池市計畫生育協會、河池市計畫生育藥具站的業務工作。
(十)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基建規劃;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紀檢監察、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編制部門預決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指導、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提案、政協提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違法行政重大案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出台相關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發展規劃信息科

(考核督查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計生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對人口計生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分析全市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指導人口計生統計業務培訓;參與河池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各縣(市、區)貫徹實施"河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督查;負責覆核各縣(市、區)上報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先進單位;負責列為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管理單位的調查和監督管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突出問題的調查等。

流動人口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組織開展人口流動和遷移重大問題的調研;協調解決跨區域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問題;組織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協調處理各地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投訴案件;組織實施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的檢查評估。

宣傳教育科

(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計生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制定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人口文化建設和人口理論研究;指導基層宣傳教育網路建設;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科學技術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和病殘兒童的醫學終審鑑定工作;做好優生優育和愛滋病預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人員編制

河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黨組領導和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領導班子

胡美英同志主持市人口計生委全面工作、黨組工作,主管財務、人事、辦公室工作。
陳昭良同志分管黨群工作;協助分管政策法規,依法行政,普法教育;誠信計生,村(居)民自治及人口和計畫生育新機制建設;科學技術、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病殘兒鑑定;縣(鄉、村)計畫生育服務技術機構標準化建設、藥具規範化管理;獎勵扶助;指導所、藥具站。聯繫都安縣、大化縣。
藍天偉同志協助分管宣傳教育,關愛女孩行動、打擊“兩非”、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問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幹部培訓;縣域經濟、人口計生與扶貧相結合、支教、殘疾人事業等工作;聯繫計生協會、天峨縣、南丹縣。
唐振科同志主持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規劃、統計和考核督查工作,協調聯繫幫扶基礎薄弱縣、人口大縣、人口大鎮工作,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檔案、保密,來信來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五大工程督查工作;協管財務、人事,工作;聯繫東蘭縣、巴馬縣、鳳山縣。
譚環宇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管黨群工作,協助機關後勤服務,信訪;聯繫金城江區、環江縣。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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