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河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0號)和《中共河東區委河東區人民政府關於河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東發〔2010〕18號),設立河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負責全區流動人口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特殊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檔、後勤、應急管理、保密、財務、督辦、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基層依法行政;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依法對違反人口計生政策行為進行調查。
(二)發展規劃科
組織開展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指導基層辦理《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審批生育證工作;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
(四)財務科
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經費的使用。
(五)科學技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擬訂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計畫生育科技外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