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歌詠比賽

河南科技大學歌詠比賽

河南科技大學歌詠比賽, 又稱“河南科技大學教職工歌詠比賽”。旨在激發廣大教職員工的愛國熱情,團結人心、凝聚力量、振奮精神,推動學校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2010年已是第三屆比賽。

承辦單位

校黨委宣傳部、校工會、校團委

參賽資格

全校在職在冊正式教職工

參賽辦法

(一)參賽曲目

比賽曲目為兩首:
規定曲目:《河南科技大學校歌》
自選曲目:愛國歌曲,要求內容思想健康、積極向上,能夠激發全校教職工的愛國愛校熱情和創造激情。

(二)參賽方式

學院及附屬單位分別組隊,機關統一組隊。按學校人事處檔案,職工人數在70人以下的單位為一組,70人以上的單位為一組,分兩組比賽,分別設獎。各單位參賽人數不能超過120人。
比賽不設初賽,直接進行決賽。

(三)比賽地點、時間

1、地點:西苑校區體育館。
2、時間:2010年6月上旬(具體時間待通知)。
3、各參賽單位在5月15日前將參賽曲目、參賽人數、聯繫人以書面形式報校工會潘薇維老師處。

評分細則

1、評判標準

(1)聲音統一、音質純淨、吐字清晰,音準、節奏正確。
(2)對歌曲內容和時代風格把握準確。
(3)對歌曲有較好的藝術處理,指揮伴奏效果好。
(4)聲部層次清晰、豐滿,具有較好的合唱藝術表現能力。
(5)精神飽滿,服裝整齊統一,颱風良好,隊形新穎整齊。

2、評分辦法

(1)評分採取1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為該合唱團的最後得分,四捨五入公布小數點後兩位,工作人員保留小數點後面4位數備查。
(2)比賽採用現場打分,不逐個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辦法進行,每場比賽結束後宣布參賽隊的成績。
(3)比賽成績以各參賽隊的最後得分為準,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4)黨政主要領導應帶頭參賽,缺席扣分。

獎勵辦法

比賽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比賽規則

1、各參賽隊合唱、指揮及領唱必須是本單位教職工,伴奏人員可以在全校師生中選聘,或用伴奏帶,不允許校外人員參賽。
2、比賽伴奏採用鋼琴、電子琴、CD伴奏三種形式,主辦單位提供鋼琴,電子琴、CD伴奏各單位自備。
3、各參賽隊在比賽中應上下場迅速,不得無故拖延,影響比賽進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參賽資格。
4、各參賽隊按抽籤順序提前在後台準備。
5、各參賽隊如對比賽分數有異議,須在結果公布10分鐘內向組織者提出,不得在現場喧譁,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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