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學報

河南科技大學學報

《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的前身洛陽工學院《高教研究》,創刊於1980年 ,季刊。1996年起改名為《洛陽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社會科學版

學報歷史

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自1999年起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2000年被《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和《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等國內著名資料庫全文收錄。本刊目前主要開設有《河洛文化》、《史學新探》、《思想發見》、《經管索微》、《藝文叢談》和《法壇論衡》等欄目,其中《河洛文化》專欄為該刊的特色欄目。

2002年8月,經教育部批准,由原洛陽工學院、洛陽農業高等專科學校和洛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合併組建的河南科技大學正式持掛牌。隨之,本刊報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新出報刊〔2002〕1382號文),自2003年第1期原《洛陽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更名為《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主辦單位相應變更為河南科技大學;原刊號作廢,新編國內統一刊號為:CN 41—1356/C;新編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 1672—3910。

辦刊宗旨

本刊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為己任,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二為”、“雙百”方針,堅持質量第一,積極傳播校內外社會科學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改名後本刊設有河洛文化、歷史新探、思想發見、法壇論衡、藝文叢談、經管索微和教育發展等主要欄目。原《洛陽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的訂戶和交流單位即為《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的訂戶和交流單位;本刊仍中國期刊網和萬方資料庫的入網期刊。

農學版

學報簡介

本刊為農業科學綜合性刊物。主要反映該校科研、教學成果和校內外科研新成就。刊登農業科學、食品科學、動物養殖、經濟與貿易、農業工程、基礎科技、資源環境、植物保護等方面的學術論文、專題報告及綜述等。讀者對象是農業科研、生產、管理和技術推广部門的人員和農業院校的師生。

主要欄目

研究報告

論文

區域經濟

理論探討

教育教學管理

獲獎情況

全國農業高校優秀學報

河南省高校優秀學報

期刊信息

主管單位:河南省教委

主辦單位:河南科技大學

主編:薛瑞澤

ISSN:1008-4673

CN:41-1265/S

地址:河南洛陽天津路70號

郵政編碼:471003

醫學版

學報簡介

本刊是由洛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主辦, 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綜合性醫藥衛生學術刊物。本刊主要刊登各醫藥衛生單位在醫療、科研、教學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術、新經驗,報導省內外醫學新動態,為推動本地區醫學事業的發展和促進學術交流服務。

主要欄目

論著

經驗交流

調查報告

技術與方法

短篇報導

臨床護理

綜述

獲獎情況

1995年國家教委全國高校自然科學學報評比一等獎

1998年全國高專學報評比一等獎

1995年省教委首屆高校學報評比一等獎

期刊信息

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河南科技大學

主編:蘇娟華

ISSN:1672-688X

CN:41-1363/R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安徽路6號

郵政編碼:471003

投稿須知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新穎性和邏輯性,有理論性和指導實踐意義。

2.文稿要求論點鮮明、數據可靠、資料翔實、分析方法正確,語言精練、書寫工整。

3.研究類文稿和綜述、講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臨床經驗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請按照科技論文的寫作要求(分前言、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研究類文稿應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個關鍵字。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作者單位、作者姓名、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應採用結構式著錄: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

4.文稿(可用複印件)要求列印在16開白紙上,字跡清楚,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七個單位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體書寫,並註明文種、大小寫和正斜體。圖請用白紙單面墨繪,尺寸應較計畫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請用光面紙印出,要求清晰、層次分明。圖和照片不得摺疊和出現劃痕,背面請註明圖號、作者、文題和上下向。

5.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表中列出。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列入參考文獻,必要時可在文中加注,說明作者、文題和來源。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本刊採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排序,並用方括弧標註。

6.來稿請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後未接到本刊採用通知時,作者可自行處理。

7.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以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徵得作者許可。如作者不允許對內容修改,務請在來稿中註明。

8.來稿請第一作者所在單位領導審核並附單位介紹信。來稿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如該稿曾在學術會議上宣讀或在內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種發表過,請在投稿時加以說明。

9.來稿首頁作者單位後請註明單位所在城市名稱及郵編。此三項請列於首頁正文下方,並用橫線隔開。項目資助課題請註明資助單位及編號。為方便聯繫,請留電話號碼或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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