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總體要求,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綜合整治為切入點,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抓好源頭、完善設施、廣泛宣傳、落實責任、嚴格執法,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圍繞降事故、保全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通過三年的努力,使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安全設施完善,交通有序暢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識增強,交通事故減少。
(一)建立完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企業自我約束,責任倒查追究製得到落實。
(二)2014年年底前完成國、省道幹線安保工程1500公里,2016年前完成2500公里危險路段的整治任務。積極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2014年完成1000公里,2015-2016年每年不少於1000公里。
(三)突出客車、貨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麵包車五類車輛專項整治,突出超速、超員、超載、酒後駕駛四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突出客車、貨車、校車三類駕駛人專項整治,使高速公路、國省道、縣鄉道路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明顯下降。
(四)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責任落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全省客運、危運企業安全標準化100%達標。
(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得到遏制,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