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市園林綠化資質實施細則

3、企業經理具有2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5、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 6、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

園林綠化企業資質 政策法規

河南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按照一、二、三級設定,三級以下不設定。
(一)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企業有省建設廳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和企業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建設部,由建設部審批、發證。
(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二級企業由各省轄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省建設廳審批、發證,報建設部備案。
(三)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三級企業由各省轄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發證,報省建設廳備案。

園林綠化企業資質 三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註冊資金且實收資本不少於2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在100萬元以上。 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企業經理具有2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4、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 5、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包括綠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3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下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等各類公園,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綠地。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0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

園林綠化企業資質 二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註冊資金且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淨值在500萬元以上;企業園林綠化年工程產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萬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經營經歷,獲得三級資質3年以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近3年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個工程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性工程。 4、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師職稱,總經濟師具有中級以上經濟類專業技術職稱。 5、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人,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建築、給排水、電氣工程師各不少於1人。 6、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包括綠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企業高級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6人,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3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工程造價在120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等各類公園,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地。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0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園林綠化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

園林綠化企業資質 一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註冊資金且實收資本不少於20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淨值在1000萬元以上;企業園林綠化年工程產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萬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經營經歷,獲得二級資質3年以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近3年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個工程造價在80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性工程。 4、苗圃生產培育基地不少於200畝,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園林綠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養護能力。 5、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總經濟師具有中級以上經濟類專業技術職稱。 6、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建築、給排水、電氣專業工程師各不少於1人。 7、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包括綠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企業高級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5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等各類公園,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綠地。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5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 5、可從事園林綠化技術諮詢、培訓和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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