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積極宣傳、大力推廣跆拳道運動,促進跆拳道運動的普及與提高,為全省跆拳道運動的發展做出貢獻;
負責研究和制定全省跆拳道運動發展規劃、計畫和法規建設;
負責建立跆拳道運動的組織、行業規範,並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適時召開跆拳道運動的技術交流會,對全省各跆拳道運動協會、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進行技術指導;
主辦、承辦或會同有關部門聯合舉辦全省、全國或國際性的跆拳道運動競賽活動;
依託河北體院等師資優勢,努力增強河北省跆拳道師資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組織建設;
加強青少年跆拳道運動的普及、管理工作,培養優秀後備人才;負責河北省比賽運動員資格的審查和跆拳道運動的大眾傳播宣傳的管理工作;
加強與國內外各級跆拳道運動協會的技術交流和友好往來,代表河北省組隊參加國內外各項跆拳道運動競賽和技術交流等活動;
組織全省跆拳道運動裁判員、教練員(教師、社會體育指導員)、運動員和愛好者的業務培訓、考核、晉級、升段等工作;
舉辦各項跆拳道運動技術輔導講座、經驗交流等活動,提高全省跆拳道運動技術水平;
組織全省跆拳道運動工作者、愛好者觀摩省級以上各項跆拳道業務活動,選派裁判員參加全省及國內外跆拳道競賽的裁判工作;
對省內各類跆拳道的培訓活動、道館(場)、俱樂部等進行業務指導服務和歸口管理;
承辦國家級以上各項跆拳道運動協會和河北省體育局、河北省體育總會委託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社團的橋樑和紐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