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縣人民法院

沐川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3月25日。幹警編制數為62名,實有幹警56人。其中:法官29人、司法警察6人、書記員20人、工人1人。現有幹警中,研究生學歷1人、大學本科34人、大專19人、高中2人。中共黨員45人。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立案庭等7個業務部門和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法警大隊等5個綜合機構,有沐溪、大楠、黃丹、利店、永福5個派出人民法庭。年均辦案800餘件,結案率95%以上,調解率居全市法院前茅。
長期以來,該院班子帶領全院幹警,牢固樹立“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司法理念,堅持“一手抓審判業務、一手抓隊伍建設”,以公開審判為重心,以案件質量為抓手,以社會和諧為追求,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努力確保所處理案件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為沐川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良好評價。
該院1997年建成“省級文明單位”和“市級衛生單位”,1999年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命名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2002年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2005年獲全省“六無法院”稱號、2006年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工作獲共青團樂山市團委等六部門聯合表彰,2007年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 “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獲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司法廳聯合表彰。嚴打整治、綜合治理、平安創建、檔案管理、計畫生育、協稅護稅等項工作10餘次受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沐川縣委、縣人民政府的表彰。幹警中,已故彭學文為全國法院模範,另有7名幹警因工作成績出色受到省高級法院表彰,4名幹警受到樂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17名次幹警受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縣委、縣政府表彰。
物質建設成效顯著,投資318萬元於2007年7月建成4597平方米功能齊全的審判綜合樓一幢,截止2009年11月,已建成黃丹、大楠、永福3個規範化人民法庭,全院配有審判業務用車10輛,微機32台,使司法形象得到提升,物質條件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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