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89年12月至1992年7月在杭州套用工程技術學院從事法律教學工作。1992年8進入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原名杭州市第一律師事務)工作,成為一名專職律師,1999年2月當選為事務所副主任,2000年帶領全體律師實施原杭州市第一律師事務所的轉制工作,並與其他合伙人組建全新的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2009年當選為事務所主任。在工作生活中努力塑造杭州律師形象,為年輕律師做好榜樣。
主要成就
一、作為一名黨員律師,端正思想,肩負法律使命。
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帶頭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職責使命。堅持執業為民,主動為解決民生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帶頭參加法律援助和社會公益活動,自覺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自覺遵守黨的紀律,依法履行律師職責,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帶頭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珍視和維護律師職業聲譽。總而言之,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正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同志,顧全大局。
二、沈律師既注重實務,又注重理論研究。
在二十年的執業生涯中,沈律師辦理過的案件近千件,其中憑藉過硬的法律技能,辦理了多起大案要案,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不但具有典型性,更是具有法院判決的歷史意義。
沈律師先後擔任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浙大城市學院兼職教師,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人文與法學院兼職教授及實務導師。2005年就有《居間人的契約保護》、《建築工程契約糾紛中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淺談高速公路環境污染損害賠償中的原告》等多篇文章刊登於《杭州律師》或《律師與法制》,2007年,沈律師又承接了浙江省法學會2007年度重點課題——“和諧社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保障研究”重點專項課題。課題研究過程中,其負責撰寫的論文《浙江省人民調解制度發展現狀的調查研究》榮獲杭州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決機制論壇三等獎。2008年6月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了省法學會07NC07重點課題。
三、甘於奉獻,成為年輕律師的“師者”。
作為事務所的主任及黨員律師,身先士卒為單位創收作出巨大貢獻,連續幾年個人年創收達400萬元;同時關注年輕律師的培養,親自幫帶的學生有十幾名,在平常的辦案過程中常常無私的將案件交給其他律師辦理,特別對於事務所內年輕律師或剛開始執業辦案經驗不足的律師,他不但幫助他們爭取案源,還常常將一些案件交與他們一起合辦,並在辦理的過程中耐心指導,幫助他們積累辦案的經驗。在沈律師的帶領和幫助下事務所年輕專職律師的業務水平得到顯著提高,業務創收每年都創歷史新高。現事務所人員已達60餘人。
四、作為事務所主任,創新事務所管理模式,增強事務所綜合競爭力。
為進一步規範事務所管理,沈律師確立了合伙人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用管理思維解決法律問題,用法律工具彌補管理缺陷。在沈律師的帶領下,事務所連續六年創收超過一千萬元,2013年突破了二千萬,比上一年底增長60%,為事務所創收躋身業內前茅作出重大的貢獻;事務所先後獲得了杭州市優秀律師事務所、浙江省優秀律師事務所、青年文明號等各項榮譽。
五、熱心公益事業,力求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並存。沈律師擔任眾多社會職務,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堅持浙江浙杭律師事務對來訪的人員提供無償法律諮詢;2009年,為支持故鄉嵊州市的教育事業發展,沈律師個人向嵊州市教育體育局捐贈3萬元;2011年,沈律師代表浙杭所與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人文學院簽署了戰略合作協定,設立了“浙杭律師獎學金”;2013年3月,簽約浙杭所駐杭州市拘留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4年5月,與市民營企業協會、杭州民企服務發展有限公司就民企大講堂簽訂三方合作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