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06年9月—2009年5月,就讀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獲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學位,導師焦津洪教授。 2006年9月—2007年5月,就讀於美國維斯康星大學法學院,導師Professor Charles Irish,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2004年9月—2006年5月,就讀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導師王軍教授,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2008年5月—2008年11月,於北京市投資促進局掛職,擔任投資諮詢處處長助理。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及投資法、國際商法、公司法。
主要貢獻
翻譯“美國的公司治理——獨立董事的角色”,發表於《公司法與證券法論叢》(第1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中外合營企業仲裁案例分析”,發表於《中國投資法律指南》(第二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法制建設的世界眼光與戰略思維”,與沈四寶教授合作撰寫,發表於《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經濟全球化與中國法制建設發展的新趨勢”,與沈四寶教授合作撰寫,發表於《河北經貿大學學報》(綜合版)2008年第2期。 “對外開放三十年來我國外經貿法治建設基本經驗和展望”,與沈四寶教授合作撰寫,發表於《河北法學》2008年第10期。
“積極推進區域貿易安排是我國外貿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與沈四寶教授合作撰寫,發表於《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並轉載於《新華文摘》2007年第27期。
“公司章程在新《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與沈四寶教授合作撰寫,發表於《法律適用》2006年第3期。
編寫《北京外商投資金融業指南》。
參加《國際商法(簡編)》教材的修改工作。
參加《國際經濟法》的修改工作。
參加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完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調研》課題研究項目。
參加中國法學會的《中國的發展與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適應與調整》課題研究項目。
參加證監會法律部的《資本市場合規監管制度研究》課題研究項目。
參加國家開發銀行的《國際信貸業務中爭端解決方式研究》課題研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