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科技創新體系、科技發展、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縣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和評估驗收。
(三)負責管理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科技資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指導科技示範園區工作;參與管理全縣高新技術風險投資。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指導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科技園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承擔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等科技工作。
(六)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負責縣級以上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基地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擬訂縣級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計畫和科技資源共享規劃。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縣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縣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全縣科技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牽頭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魏書文,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科技局全面工作。
李春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地震局局長,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
李寶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農業科技、星火計畫、科技特派員工程、醫療衛生、社會發展工作,分管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張德錄,副局長,分管工業科技、高新技術、火炬計畫、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知識產權局、高新技術產業科、生產辦促進中心。
劉培建,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黨建、機關、人事、信訪、計畫生育、軟科學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館兼任招商引資辦公室主任。
楊玉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宣傳、科普及民辦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
聶友東,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工作,協助張德錄同志抓好高新技術工作。
姜 敏,黨組成員、知識產權局局長,主持縣知識產權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縣科學技術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信訪、機要、督辦、安全保密、會務、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財務、基本建設及國有資產、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應急管理、國防科技動員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網路及信息庫建設;承擔縣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行動;承辦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承擔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的審核、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承擔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擬訂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高新技術產業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火炬計畫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參與推動企業技術進步;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及其項目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
(四)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示範工程、農業良種工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社會發展和農業領域科研開發項目及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示範;負責縣級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及農業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項目的認定、審批和市級以上項目的申報工作;推進農村和社會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等科技工作。
(五)科技成果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獎勵、轉化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縣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獎勵評審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制定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的申報、審核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下屬單位
縣知識產權局工作職責
(一)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貫徹執行專利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濟、科技等領域專利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信息管理工作和專利申請工作。
(三) 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案件,查處假冒、冒充專利等違法行為。
(四) 促進專利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專利市場和專利許可貿易,負責全縣技術進出口貿易中的專利管理工作,籌集和管理專利開發基金。
(五) 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人。
(六) 規劃並組織《專利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專利隊伍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專利保護的學術研究。
(七) 管理專利文獻,指導、協調全縣專利文獻的研究、開發和利用,為企業和社會提供專利信息、專利技術諮詢等服務。
(八) 研究擬訂全縣專利權涉外工作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涉外專利權事宜,開展專利技術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
科技館職責
(一)組織開展以觀摩、演示、動手操作等形式的科普展教活動,向公眾傳播科學思想,宣傳科技知識。
(二)組織開展各類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活動。
(三)開展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動。
(四)組織或承辦各類科技諮詢、技術交易、信息服務活動。
(五)承辦縣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和科協組織委託的其它活動。
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職責
(一)信息化服務: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手段,幫助中小企業進行信息化建設,促進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技術支持服務:引入關鍵共性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幫助企業提高研發及技術創新能力;
(三)管理諮詢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企業診斷、戰略策劃、流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質量管理、市場行銷等諮詢服務,幫助企業提高現代管理水平;
(四)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組織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實施動態跟蹤和督查管理;搭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
(五)科技人才培育服務:建立專業化的科技人才資料庫及管理平台,並套用現代經營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信息化技術知識及有關政府扶植企業政策等進行人才輔導、培訓服務;
(六)對外交流合作服務:組織企業研修考察、培訓交流和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