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求如下。
(1)外觀裝飾。保證汽車車身具有高質量的、優美的外觀,具有光彩亮麗的外觀裝飾性。
(2)硬度和抗崩裂性。面漆塗膜應堅硬耐磨,以保證塗層在汽車行駛中經受路面砂石的衝擊和在擦洗車身時不產生劃痕、裂紋。
(3)耐候性。按有關標準,要求汽車用面漆塗層在熱帶地區長期暴曬不少於 12個月後,只允許極輕微的失光和變色,不得有起泡、開裂和銹點。
(4)耐潮濕性和防腐蝕性。塗過面漆的工件浸泡在 40~50℃的溫水中,暴露在相對濕度較高的空氣中,面漆應不起泡、不變色或不失光。整個塗裝體系具有較強的防腐蝕性。
(5)耐藥劑性。面漆塗層在使用過程中,若與蓄電池酸液、潤滑油、制動液、汽油、各種清洗劑和路面瀝青等直接接觸,擦淨後接觸面不應變色或失光,也不應產生帶色的印跡。
(6)施工性。在大量流水生產中,面漆的塗布方法多採用自動噴塗或靜電噴塗,烘乾溫度一般為 120~140℃,時間為 30~40min為宜。在裝飾性要求高時,面漆塗層應具有優良的拋光性能,這樣能滿足汽車在使用中對漆面光澤度翻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