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污染

汽車污染是指汽車、機車、助動車等車輛在行駛中產生的廢氣和雜質導致空氣中有害成分含量的增多。包括空氣污染、噪聲污染和揚塵污染等。它們有發動機廢氣中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氧化硫、氧化氮、氨、氯、碳煙等;制動器、離合器的摩擦片和輪胎散發出來的石棉塵、橡膠塵;燃料的蒸發物以及二次污染(如光化學煙霧屬環境污染中的一項主要內容,危害身體健康,鏽蝕金屬,破壞土壤,影響動植物的正常生長。各國對汽車尾氣排放大多實施強制性標準。

70年代初期,有的汽車公司在汽油機上採取了若干減少污染的措施,例如採用可調節汽油-空氣比的化油器,降低壓縮比,推遲點火時間,減小燃燒室的表面積對其體積的比值和規定較嚴格的製造公差。在有些汽車上,還採用排氣岐管上的換熱器來加熱進氣;有的還將汽油箱密封,使通氣口經過液-氣分離器接到裝有活性炭的罐上,在發動機運轉時,汽油蒸氣被吸入發動機內燒掉。採取這些措施後,汽車所排出的廢氣,烴類平均約減少87%左右,CO約減少65%左右,NO約減少30%左右,但尚未達到無害程度。柴油機的排氣中,烴類和CO的含量較少,主要為NO。
許多國家的政府根據污染程度制訂汽車排氣中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如日本1978年規定,汽車每行駛 1公里,充許排出烴類0.25克,CO2.1克,NO0.25克。美國有聯邦和加利福尼亞州的限量標準,其他國家也有嚴格的規定。由於這些規定十分嚴格,各汽車公司為此進行大量研究工作,以求產品能符合這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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