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地下車庫(underground garage)
室內地坪面低於室外地坪面高度超過該層車庫淨高一半的汽車庫。
高層汽車庫(high rise garage)
建築高度超過24m的汽車庫或設在高層建築內地面以上樓層的汽車庫。
機械式立體汽車庫(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採用機械設備進行垂直或水平移動等形式停放汽車的汽車庫。
複式汽車庫(compound garage)
室內有車道、有人員停留的,同時採用機械設備傳送,在一個建築層里疊2~3層存放車輛的汽車庫。
敞開式汽車庫存(open garage)
每層車庫外牆敞開面積超過該層四周牆體總面積的25%的汽車庫。
防火
汽車是現代使用最為廣泛的交通運輸工具,擔負著繁重的客、貨運輸任務。汽車庫(場)是用來停放或維修車輛的場所。汽車、汽車庫一旦發生火災,撲救困難,造成的後果也相當嚴重,所以必須加強對汽車和汽車庫的安全管理。
火災危險性
1.汽車庫(場)不符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2.汽車庫內電氣設備安裝使用不當,以及汽車上電氣系統出現故障,產生電火花引燃周圍可燃物。
3.進行檢修作業,需使用大量易燃液體及焊接。切割、噴漆等操作不慎引發火災。
4.車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由於泄漏、震動過大而互相撞擊或遇明火等,以及車輛駛入散發可燃氣體的區域,易發生燃燒或爆炸。
5.大型車庫、地下車庫內停車多、轉彎多、光線差,或違章駕駛車輛、車輛機件不良等發生衝撞事故,引發火災。
6.直接向汽化器內灌注汽油,而發生回火放炮現象,引發火災。
7.油箱漏油或地面有大量可燃物時,汽車與地面高速摩擦產生火花而引起火災。
8.在車庫或車上吸菸、亂丟菸頭或火柴梗,使用明火和電熱器等,都潛在著極大的火災危險。
防火措施
1.汽車
(1)車輛行駛前,要認真進行檢查,保證車況良好。行車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予以排除。但嚴禁直接向汽化器供油。
(2)汽車裝載危險物品或進入生產、儲存危險品場所時,必須裝置火星熄滅器。裝卸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包裝應嚴密,裝配應合理,禁止人貨混載等。
(3)排氣管歧管上禁止放置易燃物,也應避免車上的易燃物掉落在排氣管上。
(4)勸阻乘客不要在汽車上吸菸,並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乘車。
(5)槽車的防火要求可參照“城市煤氣、液化氣生產和輸配機構的防火”的相關內容。
(6)檢修車輛時,不得進行明火作業,嚴禁吸菸。清洗零件套用金屬洗滌劑或煤油,儘量避免使用汽油,同時不得啟閉電氣開關。清洗後的余液及用過的棉紗應妥善處理,清洗後的機件則應晾乾後方可裝配。
(7)車輛噴漆室應設在不低於二級耐火等級,且採用防爆結構或加防火保護層鋼結構的建築物內,並設定一定的泄壓面積,地面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材料。室內通風條件應良好,所有電氣設備需有防爆措施。此外,室內應設有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設施和配備合適的滅火器材。
2.汽車庫(場)
(1)嚴格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汽車庫設計防火規範》設計、施工,包括整體布置、防火間距、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通風、電氣設備、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規定,並經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車庫內應設有嚴禁菸火牌,當汽車油箱發生漏油現象或車上裝有桶裝油料時,不準在庫記憶體放,並禁止從油箱中取油,嚴禁任何明火行為。
(3)汽車進庫後,要切斷電源,做好檢查,確定無異常現象,人員方可離開;不準任何人員滯留在車內睡覺、吸菸、進食等。汽車停放時,車頭應朝出口方向,每兩排車之間應留出行車道,其寬度,大型車不小於8米,小型車不小於6米,汽車與汽車之間的距離一般為O.3~0.9米,汽車與牆柱之間的距離一般為O.3~O.8米。
(4)停車庫(場)應配備值班巡邏人員,嚴防無關人員進入。大型停車場(庫)還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消防安全
據統計,中國城市汽車預計到2010年將達到2000萬輛。這么多車輛要有停靠場所,而中國城市停車位普遍短缺,居民小區、商業區、商務區、醫院等地的停車位全線告急。大大小小的街道、胡同、小區草坪、路邊、小區門口都被劃為停車位,密密麻麻地停滿了小汽車,占據了居民的活動空間和有限綠地,更有甚者占據了消防通道,造成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過去不是問題的停車問題,隨著人口增長、車輛增多、土地減少,已成為一個棘手的社會問題。在消防安全性上,大型汽車庫有以下特點:
一是大型汽車庫停放車輛多,一旦發生火災,極易火燒連營,後果慘重。
二是大型汽車庫自然排煙視窗少,如發生火災煙氣難以排出,造成人員疏散和滅火困難。
三是大型汽車庫一般設定在高層民用住宅或大型公共建築下方,由於汽車庫火災荷載大,發生火災後長時間燃燒會威脅到上方高層住宅或公共建築,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四是一些建築物的重要設備控制中心,如變電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大多數設在大型地下汽車庫內,如發生火災會對這些防控設備的正常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在建或將要建設大型車庫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設計要有利於汽車疏散。車庫防火設計規範中規定“汽車庫、修車庫的每個防火分區內,其人員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然而,大多數汽車庫卻用了變通手法,即在每個防火分區有一個人員出入口的情況下,幾個防火分區共用一個出入口,還有個別地下汽車庫自身沒有獨立的人員疏散出口,完全依賴於地上建築的疏散樓梯。這不符和規範要求,人為擴大了疏散距離,造成安全隱患。
大型汽車庫大多停放小汽車,按照每輛車30平方米停放面積計算,一個車庫停放100輛汽車,那么這個車庫應該設兩個汽車疏散出入口。如今,由於設定汽車疏散出入口影響地上綠化和設施布置,又不方便日常管理,因此很多建設單位採取的做法是:一個防火分區只設一個出入口,有的防火分區連一個出入口也不能保證。一旦發生火災,隨著疏散通道處捲簾門關閉,防火分區的汽車疏散出口將無法使用,部分汽車將無法從車庫內疏散出來。
設計時注意車庫噴淋與消火栓管線問題。車庫內使用的噴淋系統,以濕式和預作用式噴淋為主,由於考慮到工程造價,中國車庫以濕式噴淋系統居多。由於室內消火栓管線在正常情況下是充水的,冬季應採取保溫措施,因為一旦消火栓管線凍裂,將會造成大的財產損失。機械式停車泊位自2000年以來得到了快速發展,年平均增長率超過50%。按照規範要求,機械式停車庫應在車位上方逐層設定噴淋。但現在一些車庫因工期問題,部分車位並未設定,即便設定,其設定方式、位置也與規範要求不符。
再有車庫內自動消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大型車庫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補風、排煙系統以及防火捲簾門等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自動消防設備,在日常都應該注意維護和保養。目前,許多車庫的火災報警探測器沒有定期清洗、維護,個別車庫捲簾門、送風、排煙風機疏於管理,甚至常年處於斷電狀態,成了一種擺設。自動消防設施如果缺乏定期維護和保養,在火災發生時,就難以發揮作用。另外,部分地下車庫內設定有水泵房、配電室等設備用房,在火災發生時,這些設備用房仍需堅持工作,但有的地下車庫中水泵房等重要設備用房的應急照明設定照度不足,達不到正常照明要求,且疏散通道阻塞,造成火災狀態下人員不能到達這些重要部位,在這些部位的工作人員也難以及時疏散。